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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孙卓嫌疑人被建议量刑5年,孙海洋表示过轻,无法弥补损失
2022-06-19 11:41新闻
简介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个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件的嫌疑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这一个建议书也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建议书上表示被告人吴某涉嫌拐卖儿童罪,涉嫌窝藏以及包庇罪,经过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
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个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件的嫌疑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这一个建议书也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建议书上表示被告人吴某涉嫌拐卖儿童罪,涉嫌窝藏以及包庇罪,经过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因此就处于5年有期徒刑,孙海洋则表示认为这种刑罚太轻,拐走两个孩子仅仅是5年有期徒刑,根本就没有办法弥补父母,这一些年来寻找孩子的精神损失,还有苦难艰辛。同时也提到在经过咨询律师之后,得到检方建议的5年就已经是顶格量刑,因为警方根本就没有找到吴某存在任何的拐卖行为,只是确认了拐骗的罪行,所以现有的法律也只能够判5年有期徒刑。
曾海洋就准备进行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索赔500万元,这500万元怎么来的?这中间包括精神损失费,路费还有误工费。孙海洋表示民事赔偿金额也同样是按照之前的被拐卖案件,根据公开的资料,这一个被拐卖的案件本身就是臭名昭著的案件,该案件在审理之后也根据民事赔偿来有效提出诉讼,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以及误工费用达到481万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这个案件作出了最终的判决,维持一部分的刑事责任,以拐卖儿童罪来有效判处死刑,在民事赔偿部分更是赔偿39.5万元的损失,要求在一个月内必须要把所有的赔偿赔偿完。孙海洋还希望将这一个案件作为立法的推动,透露最近已经和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创始人有过交流,希望能够联合多个不同方面的力量,有效完善相应的法律,能够严厉的处罚这一些人。
记者也会注意到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这两个罪名之间有一个字的差异,但是在量刑上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记者马上就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表示拐卖儿童罪是指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拐卖一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脱离监护人以及脱离家庭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处于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拐骗儿童罪是指将出卖作为目的,中间涉及到拐骗,收买,贩卖,绑架接送以及中转的行为,那么处于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律师也表示拐骗儿童罪主要就是为了收养,又或者是使唤拐卖儿童罪,主要是为了出卖为了赚钱。在这一个案件中,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吴某在2007年的时候,在某一个商场打工,根据吴某交代,因为受到养儿防老的一个思想影响,所以看到有一个孩子正在小区玩耍,就准备将其带走。
且带到山东聊城,让自己的二哥抚养之后,又把孙卓拐走送回老家,还没有男孩的一些亲戚。检察院考虑到吴某并不是以出卖作为目的,主要就是收养以及抚养,并不是通过卖孩子来用获取利润,所以认定只是拐骗儿童罪,所以仅仅只是5年的有期徒刑。检察院也建议仅仅是5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有的罪名,这已经是顶格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没有宣判,法院是不是真的会采纳这一个量刑建议呢?在认罪认罚的制度背景下,确实会按照这一个量刑建议,而且采纳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根据事实以及证据认为罪名不当,那么也有可能会选择重新的审判加重刑罚。
其实对于被拐卖的儿童家庭来说,无论是为了收养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这都会导致这一家人受到影响,父母为了寻找自己的孩子,一直都在劳心劳力,不仅在精神上受到影响,而且还会需要花费更多的钱,甚至还影响到正常的生活,所以仅仅是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这显然也是大家所没有办法接受的。
曾海洋就准备进行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索赔500万元,这500万元怎么来的?这中间包括精神损失费,路费还有误工费。孙海洋表示民事赔偿金额也同样是按照之前的被拐卖案件,根据公开的资料,这一个被拐卖的案件本身就是臭名昭著的案件,该案件在审理之后也根据民事赔偿来有效提出诉讼,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以及误工费用达到481万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这个案件作出了最终的判决,维持一部分的刑事责任,以拐卖儿童罪来有效判处死刑,在民事赔偿部分更是赔偿39.5万元的损失,要求在一个月内必须要把所有的赔偿赔偿完。孙海洋还希望将这一个案件作为立法的推动,透露最近已经和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创始人有过交流,希望能够联合多个不同方面的力量,有效完善相应的法律,能够严厉的处罚这一些人。
记者也会注意到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这两个罪名之间有一个字的差异,但是在量刑上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记者马上就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表示拐卖儿童罪是指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拐卖一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脱离监护人以及脱离家庭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处于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拐骗儿童罪是指将出卖作为目的,中间涉及到拐骗,收买,贩卖,绑架接送以及中转的行为,那么处于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律师也表示拐骗儿童罪主要就是为了收养,又或者是使唤拐卖儿童罪,主要是为了出卖为了赚钱。在这一个案件中,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吴某在2007年的时候,在某一个商场打工,根据吴某交代,因为受到养儿防老的一个思想影响,所以看到有一个孩子正在小区玩耍,就准备将其带走。
且带到山东聊城,让自己的二哥抚养之后,又把孙卓拐走送回老家,还没有男孩的一些亲戚。检察院考虑到吴某并不是以出卖作为目的,主要就是收养以及抚养,并不是通过卖孩子来用获取利润,所以认定只是拐骗儿童罪,所以仅仅只是5年的有期徒刑。检察院也建议仅仅是5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有的罪名,这已经是顶格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没有宣判,法院是不是真的会采纳这一个量刑建议呢?在认罪认罚的制度背景下,确实会按照这一个量刑建议,而且采纳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根据事实以及证据认为罪名不当,那么也有可能会选择重新的审判加重刑罚。
其实对于被拐卖的儿童家庭来说,无论是为了收养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这都会导致这一家人受到影响,父母为了寻找自己的孩子,一直都在劳心劳力,不仅在精神上受到影响,而且还会需要花费更多的钱,甚至还影响到正常的生活,所以仅仅是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这显然也是大家所没有办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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