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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进取 敢为人先 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

2019-11-29 12:21商家资讯

简介"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青岛市司法局党委近一个时期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其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并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青岛市司法局党委近一个时期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其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并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四方面的工作举措。开拓进取 敢为人先 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日前,青岛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司法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优化法治环境

《公报》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市司法局局长万振东说,市司法局围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创新完善一系列措施。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公报》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此,市司法局在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坚持立法先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立法需求、立法预测研究。用足用好立法权,聚焦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科学安排政府立法项目,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完成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和规章制定计划确定项目的审查送审,做好机构改革、市场化法治化等涉及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证明事项管理等领域制度建设,为重大改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落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完善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宣传工作,规章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方便公众知晓和遵行。

加强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公报》首次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这为我们加强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此,要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征求意见、集体决定、“三统一”和有效期等管理制度。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方式,在市级层面全面实行备案审查电子化管理。做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议题、市政府文件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保障决策依法合规。要进一步完善市、区(市)、镇(街道)三级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年底前试点单位基本实现职责履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全覆盖。加快推动实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计划管理,指导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公报》强调,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局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区市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评估,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科学编制2020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要紧紧围绕《公报》提出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互联互通。

开拓进取 敢为人先 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图为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器人,方便群众咨询法律知识。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发展环境

“《公报》指出,要‘完善律师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为此,我们要紧扣民生和发展两大主题,不断使广大市民提高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万振东谈到。

大力提升民生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法律援助,开发“法援在线”移动服务平台,建立从法律援助申请到受理、指派、监督、结案、数据追踪的一整套运转机制,实现法律援助群众申请、网上受理、律师办理和中心管理全部网上运行、掌上办理。将法律援助纳入全市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体系,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自助办理终端,规范网上申请审查办理步骤、程序,完善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制,多渠道、多端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推进“12348”全业务、全时空服务专线建设。引入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业务,完善专线服务内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探索与民政、扶贫办、残联等部门数据通联共享,对通过部门间信息核查能够证实的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案件范围的一二级残疾人等,凭身份证可实现“一证办理”。对法律援助申请人暂时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确有困难或案件即将超过上诉期、诉讼时效的,允许申请人以声明方式代替开具证明。

大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公报》强调,要“完善构建亲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此,市司法局在开展政府工作、推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为“一带一路”建设、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要认真贯彻《公报》提出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整合优化法律业发展布局,鼓励、支持中小律师所合并重组,加强律师所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拓展鉴定类别。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引导合作制公证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制定法律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法律服务人才管理办法,将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纳入青岛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制度。深入推进本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日韩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伙联营及合作,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深化“互联网+公证服务”,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

大力提升法律服务业执业环境。《公报》指出,要营造“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对法律服务业来说,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核心一点就是要推进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执业权利保障跨部门、跨系统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会商、通报、共享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法律服务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红黑名单”。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惩戒和处罚,严格落实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年度考核、案卷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活动。

开拓进取 敢为人先 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图为我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优化平安环境

《公报》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此,市司法局围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下大气力,不断完善采取有效措施。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报》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为此,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设。拓展企业产权、社会组织、商会、价格争议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新打造100个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室。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推进“智慧调解”应用系统建设,提供矛盾纠纷信息化解决新途径,完善调委会、调解员、调解案件信息录入,力争使用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文明规范公正”示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达到70%。探索实行“公证+调解”“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一体化化解方式。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动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村)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引导各行业领域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申诉、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制度,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化解道路交通方面的行政复议纠纷,在行政复议立案前、立案环节、审理环节分别建立和解、调解机制,发挥行之有效的矛盾“过滤器”和“分流器”的效率和价值功能。推进青岛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开展和解员业务培训,保障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运行高效,努力实现《报告》提出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要求。

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公报》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司法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为重点对象,大力加强网上学法考法、模拟法庭、法治宣传进村居等全民普法活动。继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认真贯彻《公报》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工作要求,强化媒体融合,发挥好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载体左右,实现普法格局“立体化”。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并初步形成“八五”普法规划思路。

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检查,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对接联动,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和出入境补充报备机制。以日常监管、脱管追查、社区服刑人员奖惩为重点,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督查机制,努力实现社区矫正持续稳定。继续督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意见》,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有前科劣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帮扶机制,探索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实际有效的帮扶形式。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综合保障能力。做好服刑人员核查帮教、预释放服刑人员信息反馈、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强认定和管理。

深化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公报强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市司法局进一步严格执行罪犯减刑、假释工作规定,确保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零差错”。深化狱务所务公开工作,支持监所运用新媒体技术推进狱务所务公开。加大监所安全督查力度,开展安防设施、狱内秩序、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落实生产项目安全审批备案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继续推行“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深化心桥品牌建设。加强服刑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全面做好伙食供应、医疗保障、被服管理等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快信息化建设应用,不断提升监所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研究探索对戒毒人员进行科学戒毒的新途径,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帮助戒除毒瘾。建立完善与监狱戒毒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管理、场所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制度,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开拓进取 敢为人先 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图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

加强党的建设 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万振东谈到,“《公报》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有所作为。”

持之以恒抓思想政治建设。《公报》强调,“要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为此,市司法局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适时举办专题培训、征文研讨等,全面加强广大干警职工的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完善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意见,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公务员、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党的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两个覆盖”和“两个作用”发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做好群团、离退休干部、机关文明创建等工作。

持之以恒抓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干部管理政策规定,加大干部选拔、交流、考察力度,严格按职数遴选、招录、调配干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激发队伍活力。落实处级及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因私出国等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请休假等制度,进一步做好干部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19-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做好公务员实训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训任务。

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公报》指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此,市司法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好执纪审查工作,重点查处监狱戒毒执法、物资购销、工程建设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认真做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和政府热线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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