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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14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青岛制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黑名单管

2019-11-25 01:20商家资讯

简介" 半岛记者 韩小伟 为加强农业投入品行业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质量规范和安全生产责任,惩戒违法违规失信行为,11月24日半岛记者获悉,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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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韩小伟

为加强农业投入品行业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质量规范和安全生产责任,惩戒违法违规失信行为,11月24日半岛记者获悉,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约谈及“黑名单”管理制度通知,对通过执法、检查、检测、举报、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有14种情形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监管。

根据该制度,这14种情形分别是:非法生产、经营、贩卖或教唆使用“瘦肉精”、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国家禁止在食用动物饲养中使用的药物、化合物、添加剂的;生产和经营假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的;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或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或假冒授权品种,给植物新品种权所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应当审定的农作物、畜禽品种,未经审定而作为良种进行销售、推广的;依法应当召回而不召回,或经告知仍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的;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责令改正而拒不整改的;违规生产、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企业一年之内抽检有两个以上批次不合格产品,或连续两年抽检都有不合格产品的;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拒绝、阻挠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情节恶劣的;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约谈后,逾期拒不整改的;有其它违法行为,应列入“黑名单”监管的。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投入品“黑名单”列管审查组(以下简称局审查组),负责研究确定“黑名单”列管对象、列管意见和列管期限。

“黑名单”列管期为1年。对在列管期内又发现上述列管情形的,按列管程序追加1年列管期限。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约谈及“黑名单”档案台账,并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各级农业监管部门应将列管“黑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查频次等措施,跟踪监督其落实主体责任,直至达到整改要求。列管“黑名单”的企业,列管期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政策扶持项目,不得申报各级荣誉称号。列管“黑名单”的企业,在列管期内再次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在1年内出现被列管“黑名单”企业超过3个的区(市),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约谈该区(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对列管“黑名单”企业违法行为组织整改不力的,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分管负责人约谈企业所在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据悉,本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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