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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户口迁移手续,市区内集体户口平迁所需材料

2018-12-23 21:20商家资讯

简介户籍地址青岛市城阳区,现因工作调动并在市北区买了房,想把户口迁过去,可行吗?需要什么材料,要满足什么要求? 青岛市户口迁移 在青岛市内,因工作变动或居住地改变而需要迁户口的,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

户籍地址青岛市城阳区,现因工作调动并在市北区买了房,想把户口迁过去,可行吗?需要什么材料,要满足什么要求?

青岛市户口迁移


在青岛市内,因工作变动或居住地改变而需要迁户口的,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

3.《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书面申请;

5.其他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报,向派出所递交申办材料;

2、派出所受理,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根据情况受理申办材料;

3、材料审验,审验申办材料;

4、户口办理,当场或审核批准后办理户口迁移,打印户口簿。

户口簿


如果您是集体户口,可以办理平迁,即把户口从一个集体户迁到另一个集体户;户口平迁范围包括: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以及黄岛(原胶南和红岛的除外)。所需材料如下:

1. 本人户口单页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无房证明原件;

4. 租房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出具在青实际居住地证明;

5. 落户证明信;

6. 两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7. 区分局审批表(盖章)、户口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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