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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体温异常等情况重点登记随访 青岛疫情入户随访规范发布

2020-01-30 01:03商家资讯

简介" 对存在体温异常等情况重点登记随访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入户随访工作规范(试行)》发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月29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入户随访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存在体温异常、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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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体温异常等情况重点登记随访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入户随访工作规范(试行)》发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月29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入户随访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存在体温异常、湖北籍等疫情较重地区来青或有紧密接触史的等情况重点登记随访,并立即向所属区市疾控部门报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科学有序做好全市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的社会随访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在全市的扩散和蔓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 工作人员入户防护标准

(一)全程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外科口罩,每使用四小时予以更换,口罩破损即时更换;

(二)调查人员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每户家庭完成调查立即进行手消毒;

(三)调查询问时应与被调查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在通风处;

(四)必要时,可佩戴护目镜和乳胶检查手套。

二、工作人员入户随访工作标准

(一)出示工作证,向被随访人员说明来意;

(二)对被随访人员及全部家庭成员进行体温检测;

(三)完成社区入户随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四)发放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材料;

(五)对存在体温异常、湖北籍等疫情较重地区来青或有紧密接触史的等情况重点登记随访,并立即向所属区市疾控部门报告。

(记者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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