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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延期交房、一房多卖,青岛楼盘的神操作……

2020-02-22 13:45商家促销

简介" 2017年底交房日期第一次被延后;2018年3月,第二次延期;直到2019年,业主一共收到了6次延期交房的通知。延期交房的事没整明白,竟然还一房多卖。商品房时代都20多年了,预售监管日益完善的今天,还能把一房多卖办的这么理直气壮、闻所未闻、丧心病狂!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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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交房日期第一次被延后;2018年3月,第二次延期;直到2019年,业主一共收到了6次延期交房的通知。延期交房的事没整明白,竟然还一房多卖。商品房时代都20多年了,预售监管日益完善的今天,还能把一房多卖办的这么理直气壮、闻所未闻、丧心病狂!

这家楼盘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连江路939号,案名 颐海蓝湾。

这是一家不靠谱的楼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快到了,青岛“权威”媒体是不是该秉公报道一下。

2015年至2016年间,共有200多户家庭陆续与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于2016年10月份完成网签,合同内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延期交房也就罢了,按合同规定违约金赔付业主,也能平息众怒。然而,开发商竟然置国家法规于不顾,一房多卖,一套房子卖给了不同的业主。一套房子,收多份房款,成何体统!

六次延期交房、一房多卖,青岛楼盘的神操作……


一名遭遇此困境的业主,如实反映:2019年1月我们在黄岛区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颐海蓝湾小区售楼处购买了一套房屋。怎想开发商在收完款之后,便用各种理由拖延网签。后来无奈找到城建局,说我们的房子在2017年就被人网签了。属于一房多卖。说给我们协商开发商出具解决方案。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家的购房款买的房子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我们老百姓的钱都是我们几代人的血汗钱!

另一名业主购买的是颐海蓝湾的联排别墅,总房款为420万元,2019年年初付清了房款。根据认购协议中的约定,付清总房款后开发商就应当交付房屋,但业主拿不到新房钥匙,房屋也未进行网签。根源还是一房多卖问题。

这处房源实际早已在2017年完成了网签,房主另有他人。颐海蓝湾认购协议中的手写备注条款明确,客户全款到位后,开发商签订临时合同,提前领取钥匙,网签合同预计在4月份至6月份(2019年),具体时间以交易中心为准。但房款付清后开发商一直没有交付钥匙,在随后时间里也以各种理由不给他办理网签。

底线何在!一套房子竟先后卖两次收了两份房款……

经过多方咨询,房师傅大致掌握了此楼盘这波操作的来龙去脉、以及最新进展。

颐海蓝湾项目由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共30栋建筑单体,均为多层建筑。前期存在延期交房、一房多卖等问题。多数房屋已于2017年网签完毕。

前期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曾进行过法人变更,变更后的新法人将该项目已网签的顶账房出售给客户,且双方签订了草签合同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针对颐海蓝湾项目开发企业将已网签的房屋重新出售的违规行为,黄岛区住建局于2019年5月23日对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因开发企业不配合造成逾期未整改,区住建局局立案处理并按规定对开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9月4日到项目售楼处送达。

另经了解,开发区公安局也已依法对颐海蓝湾项目股东涉嫌一房多卖等问题介入调查。

目前该企业因存在股权纠纷,几名法人正在进行司法诉讼。

一房多卖的事,还是没有彻底解决。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并在积极推进。

一房多卖,毫无疑问,责任在开发商,且法律规定的很细致,受害者有权获得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多)卖新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文末,房师傅有一个疑虑。这几年,商品房买卖过程日趋透明。青岛每个楼盘的预售信息,在青岛网上房地产都能查到,具体到楼号信息(是否已登记网签、是否可售、价格、面积等)。在买房之前,只需查询一下,就能避免今天所讨论的一房多卖陷阱。

再笨一点,网上搜一下你意向楼盘的新闻。正面宣传的软文,一定不要当真,只看真正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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