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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1公顷!莱西姜山镇等2个镇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019-12-17 17:21商家促销

简介"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农转用)土地公告称,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19]67号)批准该市姜山镇等2个镇2个村0.9981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56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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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农转用)土地公告称,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19]67号)批准该市姜山镇等2个镇2个村0.9981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56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农转用)土地位置及用途:地块一:位于姜山镇柴岚村,总面积0.8239公顷,涉及姜山镇柴岚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3934公顷、设施农用地0.430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地块二:位于南墅镇东院上村,总面积0.1742公顷,涉及南墅镇东院上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174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仓储用地。

据悉,本次征收(农转用)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土地所属的村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另外,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19]67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农转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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