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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论文剽窃被通报:党内严重警告 撤销教授资格

2023-04-22 18:30阅读(88)

长安大学教师许娟由于论文剽窃的事情多次被通报,教育部4月20日对其进行严重的党内警告,并将其教授的资格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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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教师许娟由于论文剽窃的事情多次被通报,教育部4月20日对其进行严重的党内警告,并将其教授的资格进行撤销。

教育部网站于4月20日曝光了七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长安大学教师许某学术不端的问题。许某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的教师,经认定在某期刊上所发表的论文行,研究内容存在剽窃的情况,在论文中擅自标注了其他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的项目,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准则,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罚,并且进行记过,将其教授的资格进行撤销,同时也取消了她作为的研究生导师的资格,三年内在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申报,人才计划,职称评定以及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全部取消。针对许娟所在的学校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也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检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官网,于2023年1月6日公布了2022年所查处的第4批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当时通报的结果就已经提及到了许娟所发布的论文存在着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情况,而且还擅自的标注了其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问题。许坚作为该论文的作者兼任通讯作者,对这些问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许娟所发布的这篇论文的名称是《基于生活质量理论的中国农村聚落空间优化模式》,这篇论文已经被其列入了基金项目的申请书当中,因此许娟还应当对于在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存在的虚假信息进行负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许娟与此相关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的相关项目进行撤销,并且将已经拨出的资金进行追回,同时也取消了许娟继续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相关申请的相关资格,从2022年的10月9日开始到2025年的10月8日结束,为期三年,并且对许娟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