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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力异常都有哪些症状 产力异常怎么办

2020-04-04 11:00阅读(61)

产力异常(abnormal uterine action)是子宫收缩力异常的简称,指子宫收缩失去了规律性、极性和对称性;或者其收缩的强度或频率过强或过弱。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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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力异常(abnormal uterine action)是子宫收缩力异常的简称,指子宫收缩失去了规律性、极性和对称性;或者其收缩的强度或频率过强或过弱。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影响分娩的因素主要有产力、产道、胎儿及精神心理因素,这些因素在分娩过程中互相影响。在处理产力异常的产妇时应明确病因,全面了解母儿状况,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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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1、子宫收缩乏力

(1)影响子宫收缩乏力的有关因素

①精神因素:因产妇怕痛或对分娩及胎儿预后顾虑重重,尤其是35岁以上初产妇,由于过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紧张或情绪不佳等,干扰了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影响子宫收缩。

②体质因素:单纯性肥胖、营养不良、贫血或合并有急慢性疾病,均能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③内分泌、电解质异常: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催产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及儿茶酚胺类物质分泌不足,孕激素含量下降速度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引起内分泌失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电解质浓度(如钾、钠、钙、镁等)异常,均可影响子宫肌纤维收缩能力;肌球蛋白、能力供应物质(ATP、磷酸肌酸)等的异常,亦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在产程延长后引起的电解质、蛋白质及酶类的新陈代谢障碍,可加重子宫收缩乏力。

④药物影响:妊娠晚期或临产后应用大剂量解痉剂、镇静剂、镇痛剂及麻醉剂,如硫酸镁、吗啡、哌替啶、氯丙嗪、巴比妥等,使子宫收缩受抑制而乏力,或使用子宫收缩剂的剂量不适当,可以引起子宫收缩不协调。

⑤基因调控:大约10%~20%的宫缩乏力产妇对缩宫素反应不良,单卵双胎表现出一致性,而母亲或姐妹有产力异常病史者发生率明显升高,提示初产妇自然临产产力异常可能与基因调控有关。

(2)子宫本身因素

①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多胎、双胎、巨大儿、羊水过多等,使子宫肌纤维过度拉长失去正常收缩能力。

②子宫肌纤维变性:多次妊娠及分娩、刮宫或曾有过急慢性子宫感染史者,结缔组织增生,影响子宫收缩能力。

③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纵隔子宫、子宫肌纤维发育不良等,均可影响子宫正常收缩功能。

④子宫肌瘤的存在:尤其是壁间肌瘤或子宫下段肌瘤和嵌顿在盆腔内的浆膜下肌瘤,均可使胎先露下降受阻,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3)产道和胎儿因素

盆骨大小和形态的异常,导致产道狭窄;胎儿过大或胎位异常,形成头盆不称,阻碍胎先露下降。临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产程,本属正常的子宫收缩逐渐减弱,因不能克服胎先露下降的阻力或胎先露不能紧贴压迫子宫下段及子宫颈部,因而不能很好地刺激局部感受器,反射性地引起有效宫缩,致使正常子宫收缩逐渐减弱,此即所谓的继发性宫缩乏力。在难产中,常因产道或胎儿因素,使子宫收缩乏力。

(4)其他因素

产妇临产一段时间后往往不能进食,甚至呕吐,体力消耗甚大,使产妇处于疲惫状态,常可发生酸中毒,或于第一产程后期过早地使用腹压向下屏气,使子宫正常收缩减弱。产妇尿潴留亦是影响子宫收缩不能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膀胱充盈时能阻碍胎先露下降。

2、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过强

通常不是子宫肌组织功能异常,几乎均是外界因素异常造成,例如临产后应用分娩发生梗阻,或不适当地应用缩宫素,或胎盘早剥血液浸润子宫肌层,均可引起宫颈内口以上部位的子宫肌层出现强直性痉挛性收缩,宫缩间歇期短或无间歇。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多因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或粗暴地进行阴道内操作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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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疾病

巨大儿、子宫肌瘤、羊水过多、双角子宫、双胎妊娠、宫内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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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120)指征

1、产妇出现羊水破裂的临产情况;

2、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

3、产妇出现腹胀、腹痛、脱水、电解质紊乱、昏迷表现;

4、产妇阴道大出血;

5、出现其它危及生命的情况。

以上须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急诊处理。

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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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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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科室

产科、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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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可以问医生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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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原则

根据病史、产力异常的临床表现,结合体格检查、血常规、C反应蛋白、降钙素、尿常规、血生化检查、B超检查、阴道检查、肛诊等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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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诊断

1、假临产

原发性宫缩乏力需与假临产鉴别。鉴别方法是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假临产,不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原发性宫缩乏力。

2、病理缩复环

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应与病理缩复环相鉴别,此环与病理缩复环不同,特点是不增加宫腔压力,不随宫缩上升,不引起子宫破裂,但可导致产程进展缓慢或停滞。

鉴别诊断

1、假临产

原发性宫缩乏力需与假临产鉴别。鉴别方法是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假临产,不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原发性宫缩乏力。

2、病理缩复环

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应与病理缩复环相鉴别,此环与病理缩复环不同,特点是不增加宫腔压力,不随宫缩上升,不引起子宫破裂,但可导致产程进展缓慢或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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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方法

产力异常是构成难产的三要素之一,在处理产力异常的产妇时应明确病因,全面了解母儿状况,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1、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宫缩乏力

一旦出现协调性宫缩乏力,不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首先应寻找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阴道检查宫颈扩张和胎先露下降情况。发现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①第一产程

A、一般处理

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注意营养和水分的补充。不能进食者静脉补充营养,静脉滴注葡萄糖液,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产妇过度疲劳,缓慢静脉推注地西泮或哌替啶肌内注射。对初产妇宫口开大不足4cm、经产妇宫口开大不足2cm、胎膜未破、无头盆不称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促进肠蠕动,排出粪便及积气,刺激子宫收缩。排尿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宫缩的作用。破膜12小时以上者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B、加强子宫收缩

经上述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宫缩乏力者,产程无明显进展,应采取措施加强宫缩。

a、人工破膜:多用于活跃期,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同时通过破膜可以观察羊水的量及性状。人工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以减少或避免羊水栓塞的发生。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后术者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再将手指取出,以避免发生脐带脱垂。对于羊水过多的患者,还应警惕胎盘早剥的发生。人工破膜可以缩短产程,减少缩宫素应用,但会增加绒毛膜羊膜炎风险。

b、缩宫素静脉滴注:应用缩宫素的目的是产生足够使宫颈变化和胎儿下降的子宫收缩,同时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和胎儿窘迫。缩宫素是加强宫缩最常用的药物,但是不合理的应用会增加不良围产儿结局,被美国药物安全处方中心认为是一种具有不良反应高风险的药物,需要特殊保障措施,以减少应用不当造成的风险。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缩宫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率,或胎心电子监护仪连续监护;测量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静脉滴注。外源性缩宫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1~6分钟,故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加用镇静剂。若滴注过程中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缩宫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结合人工破膜及能量支持,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c、前列腺素(PG)的应用:地诺前列素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既作用于子宫肌层,又作用于宫颈,当宫颈条件不良时,效果优于缩宫素。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及阴道后穹隆局部用药。不良反应为宫缩过强、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动过速、视物模糊及浅静脉炎等,故应慎用。静脉滴注时,偶见类似静脉炎症状,停药后常自行消失。

d、地西泮静脉推注:地西泮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口扩张,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2~3分钟静脉注射,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缩宫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e、间苯三酚静脉滴注:间苯三酚是亲肌性非阿托品非罂粟碱类纯平滑肌解痉药,只作用于痉挛的平滑肌,主要抑制不协调性的无效的肌性收缩。在产程中,间苯三酚对子宫颈有选择性解痉作用,可缓解宫颈痉挛水肿,加快宫颈扩张,缩短产程,且可协调宫缩,并对正常的子宫平滑肌收缩的节律性及幅度无影响。常用剂量为40mg静脉滴注。

②第二产程

对于第二产程发生的宫缩乏力应予重视。宫口开全1小时产程无进展,应再次评估骨盆情况、胎方位、胎头变形及有无产瘤、先露骨质部分高低以及宫缩时先露下降情况,做出经阴分娩还是阴道助产或是剖宫产的正确判断。胎先露若达+3或以下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后斜切开助产分娩。若胎头仍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胎头双顶径尚未越过中骨盆平面,无头盆不称者,可静滴缩宫素加强宫缩,同时指导产妇在宫缩时屏气用力。争取经阴分娩机会。

③第三产程

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娩出时,可应用麦角新碱或缩宫素,使宫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极性,应给予强镇静剂。常用的有哌替啶、地西泮、哌替啶,吗啡肌内注射,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不协调性宫缩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在宫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宫缩仍弱时,可用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宫缩的各种方法处理。

2、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对于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者应及早做好接生准备,临产后不应灌肠,胎儿娩出时,勿使产妇向下屏气。若急产来不及消毒及新生儿坠地者,新生儿应肌内注射维生素K1 10mg预防颅内出血,并尽早肌内注射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U。产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外阴,若有撕裂应及时缝合。若属未消毒的接产,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对于有急产史的经产妇,在预产期前1~2周不应外出远走,以免发生意外,有条件者应提前住院待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①强直性子宫收缩过强

一旦确诊为强直性宫缩,应及时给予宫缩抑制剂如25%硫酸镁20ml加于5%葡萄糖液20ml内缓慢静脉推注(不少于5分钟),或肾上腺素1mg加于5%葡萄糖液250ml内静脉滴注。若属于梗阻性原因,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可用乙醚吸入麻醉,若仍不能缓解强直性宫缩,应行剖宫产术。

②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应认真寻找导致子宫痉挛性狭窄环的原因,及时纠正。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给予镇静剂如哌替啶100mg或吗啡10mg肌内注射,也可给宫缩抑制剂如羟苄羟麻黄碱10mg口服、25%硫酸镁10ml加于25%葡萄糖液20ml内缓慢静注,一般可消除异常宫缩。当宫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开全,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中,宫口亦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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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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