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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是公寓合同咋成办公房?青岛城阳富力总部基地业主认为是陷阱

2019-11-13 13:21二手房资讯

简介" 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本报11月12日讯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他们是城阳长城南路1号富力总部基地的业主,之前在这里买的房子,交完款签完字,原本以为按照宣传材料,买的是公寓,但是近期拿到合同一看,发现上面写的房屋仅能用作办公,这让业主们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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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本报11月12日讯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他们是城阳长城南路1号富力总部基地的业主,之前在这里买的房子,交完款签完字,原本以为按照宣传材料,买的是公寓,但是近期拿到合同一看,发现上面写的房屋仅能用作办公,这让业主们炸了锅。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确实是以合同为准。

记者联系上了其中的一位业主王女士,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花了50万元买了这套房子,当时宣传的是公寓,业主们也理所应当地认为是公寓了。后来,在2018年9月份签的合同,当时业主们一共签了一大堆字,也没有仔细看细节,就把字都签了。但到了2019年交房时,拿到合同一看,发现里面的房屋用途写的是仅用作办公,原本也没觉得有啥问题,但看到部分城市出台了写字楼禁止用作住宅的相关政策之后,业主们开始慌了……

“他们都是以公寓来宣传的,我们当然以为就是公寓了,但是想不到里面这么多陷阱。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一个人要在合同上签很多名,被导购人员牵着走,谁能一条条仔细去看,真是太坑了……”业主王女士说起此事还是十分气愤。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记者看到,当时都有“精装公寓”等字样,而购房合同上也确实写着“该房屋仅作办公使用”等字样。对此,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潘经理,据潘经理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合同上写的是办公,那么就是按合同写的情况为准。对于前期宣传的情况,她表示合同里面关于前期宣传都有相关的条款内容,但她不是法务人员,因此只能根据她目前掌握的情况进行回复。

根据业主提供的合同,上面有这样的条款:“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应要求向乙方就相关条款进行了阐述,乙方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条款说明,并取代之前任何非正式书面和口头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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