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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交管与保险实现信息共享车险保单进入“电子时代”

2019-01-23 00:00新盘资讯

简介2018年9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建立的“山东公安交通管理与保险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该平台的建立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

2018年9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建立的“山东公安交通管理与保险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该平台的建立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和“减证便民”的要求,响应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号召,本着“服务最优化、工作信息化、便民智能化”的理念而搭建的。

平台上线后,车辆保险信息、车辆违法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可实时进行交换,实现以下功能:

一、保单电子化。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时,不再向消费者提供纸质保单及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采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向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并提供电子保单和交强险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实现“无纸化”。

二、车辆年检不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机动车辆保险信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保单。

三、车辆不再需要粘贴“交强险”标志。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查询电子保单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

四、如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年检、路面执法仍有强制索要交强险纸质保单、或因没有粘贴交强险标志受到处罚的现象,可拨打当地政务热线投诉。

五、脱保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处罚。车辆保险信息实时接入交警执法系统,在监控摄像头和交警手持机中进行核对,如果脱保将面临处罚。请消费者在车辆保险到期后及时购买。

该平台是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实现全流程全电子化的服务平台,标志着山东省进入车险“电子保单”时代。

今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会进一步加强协作,在实现警保数据互联共享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打击骗保骗赔、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探索合作,共同推进警保合作长效机制建设,打造道路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绿色、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公安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公交管(2018)485号

《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第四条:“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推动服务扁平化、智能化。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认真落实“减证便民”要求,推动信息技术在交通管理与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对车辆所有人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制作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险凭证(以下简称“电子保单”)和交强险电子标志,并采取短信、微信或者手机APP 等方式向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提供电子保单、电子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实现“无纸化”证明。做好路面执法衔接,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予以扣留车辆和处罚。认真落实“车驾管”配套服务措施,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核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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