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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督办涉黑案一审宣判!

2019-01-02 10:20新盘资讯

简介12月29日上午,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王江然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 滨城区人民法院对滨城区检察院指控的19名涉黑人员均予以认定。被告人王江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



12月29日上午,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王江然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




滨城区人民法院对滨城区检察院指控的19名涉黑人员均予以认定。被告人王江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王淄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七十五万元;其余17名涉黑人员及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

本案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


来源|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bzjc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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