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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机构改革具有六大特点

2019-01-02 07:00二手房资讯

简介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2月29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2月29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形成主要过程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市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明确提出,本次机构改革是必须打赢的攻坚战,并列入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为做好改革筹备工作,市委成立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张江汀书记亲自担任组长,从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编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

根据市委要求,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市长公开电话、行风在线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民生与城市运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日常管理中争议较大的职责边界事宜,共计189项。面对面听取了市级领导同志和党政部门及功能区、区(市)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研究起草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方案形成初稿后,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调整修改,最终形成《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复。

《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起草,严格落实《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围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在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指导原则、改革举措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意味着我市机构改革总体设计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改革总体要求

市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机构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要求,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坚决落实到位,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青岛实际,因地制宜,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改革特点

总的来看,我市这次机构改革具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新组建和调整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等一批市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市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机构改革,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了新职能,着力构建有利于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机构职能体系。比如,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使各类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坚决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基本对应。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做到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省保持基本对应。对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没有涉及的部门,也主要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对部门间职责关系进行了理顺,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注重彰显青岛特色。在中央改革大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搞好“自选动作”。把机构改革与市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两区”建设、经略海洋、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出硬招,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光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要发生化学反应。如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水务一体化、园林林业等方面的职责和机构进行了大幅整合,划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明确职责定位。

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化党政群人大政协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统筹、机构职能设计和组织实施统筹,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青岛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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