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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人员到客户家擦玻璃从高楼跌落摔伤谁负责?

2018-12-21 15:01二手房资讯

简介2017年,保洁员刘某受家政公司指派,到客户客户孙某家中打扫卫生,提供家政服务。当时客户孙某在厨房做饭,让保洁员刘某自主打扫,期间,保洁员刘某脚踩到客户孙某家窗户外延上擦窗户玻璃。结果她直接从一楼窗外坠落,所幸的是,楼层不高,受伤的保洁员刘某...

2017年,保洁员刘某受家政公司指派,到客户客户孙某家中打扫卫生,提供家政服务。当时客户孙某在厨房做饭,让保洁员刘某自主打扫,期间,保洁员刘某脚踩到客户孙某家窗户外延上擦窗户玻璃。结果她直接从一楼窗外坠落,所幸的是,楼层不高,受伤的保洁员刘某被送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保洁员刘某多处骨折,构成九级残疾。 青岛莱西民事诉讼律师

随后,保洁员刘某将家政公司和被服务对象孙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5万元。庭审过程中,原被告三方各执一词。

保洁员刘某认为,她是受家政公司指派到客户孙某家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家政公司作为雇主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客户孙某作为受益人,亦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客户孙某认为,她只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承揽法律关系,对原告的损害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家政公司则认为,其只是作为中介为原告与客户孙某提供居间服务,原告并不是其公司员工,是接受家政公司介绍直接为客户孙某提供家政劳务,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自身不注意安全防范,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家政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40%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本案涉及两份法律关系,客户孙某和家政公司之间达成了家政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二是刘某和家政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即雇佣关系)。

为什么刘某不是和客户孙某之间直接形成劳务关系,因为客户孙某联系的联系的是家政公司,不是保洁员刘某,刘某是受家政公司指派提供服务。所以劳务关系只能在刘某和家政公司之间产生。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确定赔偿主体应该是家政公司不是客户孙某。

人身损害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法院审理中都需要查实双方过错。本案保洁员擦窗户玻璃既可爬上窗户擦,也可站在室内用专门工具擦。但家政服务员应该利用专门工具,不需要爬窗户擦。本案中,原告从事家政服务多年,理应知道以攀爬窗户方式擦玻璃具有高度危险性,仍然脚踩在窗户外延上擦玻璃,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青岛莱西民事诉讼律师

青岛莱西律师王晓栋提醒:要家政服务找正规家政公司,不要图便宜找干私活的保洁员,并和家政公司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如果在不能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记得留下证实是家政公司指派的保洁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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