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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让大数据“活”起来 青岛力推企业“上云”

2018-11-21 02:20新盘资讯

简介一、含义 企业“上云”已经成为全社会都在推动的行动计划,它帮助企业通过高速互联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等服务,对于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改变传统经营方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预计到2020年,“企业上云”意识和...

一、含义

企业“上云”已经成为全社会都在推动的行动计划,它帮助企业通过高速互联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等服务,对于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改变传统经营方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预计到2020年,“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市新增“企业上云”企业达到5万家以上。“企业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云计算领域的服务商,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企业上云已经成为企业和政府推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致行动,因此,能够为企业单位提供云端计算资源的云中心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青岛市应该将帮助企业上云列入发展战略布局之中,为企业信息化建设助力。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上云

1、重点推动企业按照业务需求,弹性快速使用云平台的各种云服务器,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

(1)推动企业分类使用信息存储资源,根据数据属性种类针对性选择云存储,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2)推动企业通过虚拟私有云、虚拟私有网络、弹性负载均衡等服务,高效安全利用云平台网络资源,自由选择多种灵活可调的互联网接入带宽和IP地址服务,实现时延更小、更快的网络接入。

(3)推动企业数据安全、业务安全及网络安全等上云,通过防攻击、密钥/证书管理、运行程序认证等保障企业信息安全。

(二)推进企业平台上云

1、重点推动企业使用云数据库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不同业务产生的各类数据跨平台、跨业务统一部署和管理。

(1)推动企业利用云端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存储和协同应用,加快发展工业大数据。

(2)推动企业将海量物联网终端设备,利用云平台实现高效可视化在线管理。

(3)推动企业开发人员借助云平台获取软件开发环境、测试环境、运行环境以及中间件、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专业工具,降低软件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率。

(三)推进企业业务应用上云

1、重点推动企业办公、会议等应用上云,打造更精简、更安全、更低维护成本、更高服务效率的云办公、云会议系统。

(1)推动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开发等上云,通过在云端部署开发、设计环境,让产品开发和设计者方便获取云平台强大的计算和存储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效率和创新水平。

(2)推动企业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客户资源管理等应用上云,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推动适应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的其他服务上云。

三、主要工作方向

(一)农业企业上云

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于云计算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涉农企业利用云平台和云服务搭建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能力。

(二)工业企业上云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以“企业上云”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三)建筑业企业上云

加强云服务平台相关技术在建筑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建筑业及相关企业利用大数据、建筑智能一体化等技术搭建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能力。

(四)服务业企业上云

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商品营销、渠道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仓储、集疏运等业务上云,并积极利用云计算技术和资源,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互联网+”、“云+”发展,提升顾客服务体验,实现融合协同发展。

(五)个体工商户上云

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鼓励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利用云计算和互联网资源搬店上网,实现个性化广告推送和服务输出,鼓励开展移动化、网络化经营,拓展虚拟市场营销,鼓励应用在线会计等云服务,提升经营资金管理水平。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

各级财政采用补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云服务券”,作为购买云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上云步伐。

(一)发放对象范围

云服务券发放对象是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方向并且企业上云部署在云平台服务商目录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主要面向我省新旧动能转换10大重点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确定的“10+10”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优先面向科技型、创新型、高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及省各类试点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二)上云目录和评价机制

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遴选确定云服务商,共同制定“企业上云”服务目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制定“企业上云”评价标准,对“企业上云”的过程进行量化和科学评价。“企业上云”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补贴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财政补贴

建立“上云企业出一点、云服务商让一点、各级财政补一点”联合激励机制,坚持“总额控制、先上后补、先到先补、补完为止”原则。财政补贴以市县投入为主、省级综合奖补为辅。各级财政将“企业上云”列入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用于“云服务券”财政补贴。省财政统筹考虑各市上云企业户数比例、云服务券兑现规模、上云工作考核绩效等,对各地“企业上云”给予综合奖补,对全省试点标杆企业、优秀体验中心等予以奖励。鼓励云平台服务商实行优惠折扣等形式,共同推动“企业上云”发展。

(四)申请兑现

云服务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在“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和申请,用于购买服务。使用云服务券,采取事前申请登记备案、使用过程记录、事后核实补助办法,“云服务券”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兑现由云平台服务商统一申请,由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后领取。各地应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云服务券的申领、使用、兑现程序和额度。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2月)

制定“企业上云”实施计划、分类推进策略和政策措施,分解任务指标;召开推进大会,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组织云平台服务商联合云应用服务商开展相关宣传推介。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3月)

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应用企业开展试点,由云平台服务商帮助试点企业实施“企业上云”改造。由市级责任单位和各区市分别或者联合组织企业与云平台服务商对接,落实企业上云计划。

(三)规模覆盖阶段(2018-2019年)

全面落实主要工作方向和推进行动,着力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依据推进与评估结果组织鼓励。

(四)拓展应用阶段(2019-2020年)

统筹全市云服务应用和产业重点,实现区域间云平台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进一步推进云计算技术应用深度,扩大“企业上云”规模,确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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