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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青岛这个区发布通告,这个区域禁止聚集

2020-03-17 14:02楼市动态

简介" 3月17日凌晨, “崂山公安”(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官方微信) 发布重要通告! 通告中明确自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 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在 崂山区株洲路、海尔路沿线附近区域聚集, 确有需要通行的车辆和人员可快速通过此区域。 详情 关于禁止在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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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凌晨,

“崂山公安”(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官方微信)

发布重要通告!

通告中明确自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

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在

崂山区株洲路、海尔路沿线附近区域聚集,

确有需要通行的车辆和人员可快速通过此区域。

详情

关于禁止在崂山区株洲路

海尔路沿线附近区域聚集的通告

为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现就有关禁止在崂山区株洲路、海尔路沿线附近区域聚集通告如下:

崂山区株洲路、海尔路沿线附近区域存在外来务工人员大量聚集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大量人员在此区域聚集对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在此区域聚集,确有需要通行的车辆和人员可快速通过此区域。

中韩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此区域聚集人员的防病宣传、检验、检疫等工作,对为人员聚集提供非法交通营运车辆及利用违法建筑提供居住场所、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检验、检疫、隔离措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的决定、命令继续在此区域聚集的以及提供交通工具等帮助、协助使人员聚集加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崂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不要聚集!

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

资料来源:崂山公安、青岛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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