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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人员复工复产“六项要求”

2020-02-21 10:25楼市动态

简介" 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复工服务管理九条意见》,制定省外人员复工复产“六项要求”如下: 一、要报告。用工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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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复工服务管理九条意见》,制定省外人员复工复产“六项要求”如下:

一、要报告。用工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备案流程,每天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报告防疫工作和人员健康情况。

二、要合规。非湖北省外人员要采取客运包车和“点对点”“家到厂”定制化运输等方式返区,并提供健康通行卡(含当地村居盖章证明),抵区后可由企业安排流动体检车体检(含胸部X光片),身体健康即可复工。

三、要承诺。复工复产前,省外人员要就旅居史、密切人员接触史、减少外界接触等向用工企业做出承诺;用工企业要就省外人员健康情况和防疫措施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做出承诺。

四、要集中。用工企业要安排班车集中接送厂外居住员工上下班(也可采取自驾车等独立出行方式)。

五、要保障。对持有健康通行卡在厂外居住的省外人员,居住地镇街、村居要做好进出村居等保障工作。

六、要监管。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实施严格监管,确保用工企业防疫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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