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楼市动态
盗窃商场内名酒,男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20-01-12 11:42楼市动态
简介" 被告人田某某,男,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5月10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取保候审。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田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2月11日向市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北区检察...
被告人田某某,男,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5月10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取保候审。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田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2月11日向市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北区检察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4月25日10时许,被告人田某某在青岛市市北区一商场盗窃低度五粮液酒四瓶,卖掉获赃款1300元。2019年4月25日下午,田某某在青岛市市北区一超市盗窃高度五粮液酒两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105.48元)。2019年5月10日被列入网上逃犯,同日被青岛铁路公安处高密站派出所抓获。被告人田某某到案后自愿退赔并取得谅解。
市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并处罚金。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Tags:盗窃,场内,名酒,男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田某某
相关文章
随机图文
-
3种房子纳入拆迁,今年或许就会实施,你有机会成为“
在这一个时代要说大家比较看重的肯定就是金钱,虽然有人说钱并非是万能的,但是在这一个时代没有钱也同样是... -
PlayStation商店销售:7折PS4游戏现在购买
索尼的PlayStation商店现在有一些不错的交易,正在进行双重销售。首先是重拍和复古销售,正如标题所示,它... -
最好的无线鼠标在家工作,在库存
由于冠状病毒,我们很多人还在家里工作,你也许可以用些东西让你的一天更顺利。任何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电... -
山东专项整治违法违规用地 挂牌督办5起案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 山东省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今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