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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以土地资源储备为突破口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2019-12-10 13:01新盘资讯

简介" 青岛新闻网12月9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龙怡)为进一步服务于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好地铁用地保障工作,近日,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朱国堂主任带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业务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共赴市地铁集团,专题研讨地铁沿线土地大储备...

"青岛以土地资源储备为突破口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青岛新闻网12月9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龙怡)为进一步服务于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好地铁用地保障工作,近日,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朱国堂主任带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业务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共赴市地铁集团,专题研讨地铁沿线土地大储备和土地开发利用相关事宜,青岛地铁集团党委委员刘巍琪同志出席研讨会。会议确定了“以地铁土地资源储备为突破口,推动土地大储备和跨区域储备,支持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工作思路和运作模式。

双方进行深入座谈,广开思路,认真研讨了上盖物业开发、跨区域土地大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地铁建设用地支持性文件以及地铁沿线核心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朱国堂主任介绍,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要承担市内三区以及全市地铁交通沿线站点土地的土地储备、征地、土地整备、土地交易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地铁分中心系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内设机构,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将进一步发挥地铁分中心一线服务的优势,积极对接,主动服务,配合地铁集团加快推进我市地铁沿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确保我市地铁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按市政府相关规定,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停车场、车站、区间及其用地红线外200米区域内为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核心区,核心区土地资源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实施一级开发整理,相关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其土地的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征收不动产权属注销等工作,相关费用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承担。其中,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用地纳入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征收范围,费用列入轨道交通建设成本。

刘巍琪委员认为,结合我市地铁沿线土地收储工作思路,可将地铁6号线等沿线土地作为土地资源储备案例,先试先行、积累经验,为今后跨区域大储备奠定基础。

地铁分中心董海生主任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统一工作部署,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加大服务和协调的工作力度,做好地铁沿线土地储备等事务性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将按市委、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按程序积极主动服务于地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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