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注册了同类商标,涉及侵权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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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样的 店名,是否会侵权?
别人用的店名不一定注册了,你要是先注册就不算侵权用歌名做店名属于侵权吗?
这个情况与当年的”哈“事件很像键在与是否得以作为智力成果、作品得享著作权法保护。使用其作为店名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事实上,可以参考一下当年的哇哈哈著作权侵权案审判,联接在参考资料处。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创作成果,保护以一定表现形式反映特定思想内容的作品。为此,在确定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时,应当首先确定要求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是否是作者全部思想或者思想实质部分的独特表现。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看,“柠檬树”作为歌曲中的副歌短句、歌词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主要在于歌词中起上下句歌词的连接作用,所表现的内涵并非为作者思想的独特表现,无法认定其是否反映了作者的全部思想或思想的实质部分。其次,你是以其为店名作为招牌主打,而歌曲与你分属不同的领域,亦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但实践中如果有人起诉,示其所诉及具体而论。用人家店名做招牌,侵权吗
肯定倾权了。用了别人的注册商标做店名算侵权吗
1、如果你开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完全不同的,则不算侵权;
2、但如果是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则是算侵权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扩展资料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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