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频中就可以看到这名男子动手动脚,马上就被女子阻止,但是男子并没有及时的收手,又把手直接搭在女子的肩膀上。这样的动作显然早就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男女正常界限,难免会让人觉得是一种性骚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机关,还有学校等单位应该选择受理投诉以及合理的预防等措施阻止,阻止并且预防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所展开的性骚扰。女子把男子如此冒犯的行为拍下视频并且反映给领导,这本身就是维护个人权益的举动,公司本身就应该给这个女孩合理的交代。
在这一次的新闻中,人们会看到视频已经清楚的显示这名男员工多次动手动脚,这种行为早就已经符合性骚扰的程度。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就应该做辞退的处理,公司私底下选择劝退,可以说这样的处理是不负责任的,而且在处理时也并不是特别的积极。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这位被骚扰的员工也算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成功,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要知道就算没有性骚扰这一波问题,在试用期阶段,公司也不能够直接说辞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试用期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由公司去承担举证的责任,而如果员工被辞退,确实是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也必须要给出证明。比如到底是哪一些表现不合格,最终的评估结果到底是怎么熬来的?到了这一步公司也不可以直接选择辞退。
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在经过考核之后证明没有办法胜任工作,公司也必须要调整岗位,如果对方依然没有办法胜任工作,此时才可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不经过这些程序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解除,必须要支付赔偿金。
所以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于,公司选择辞退这一位举报性骚扰的女员工,根本就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不符合之前的考核约定。就只是用如此含糊不清的话,就想要把人赶走,不仅公然违法,而且也同样会让公司陷入到道德的漩涡中。很多的网友很难,不把被辞退,还有性骚扰放在一起,甚至会怀疑公司简直是蓄意打击报复。把正当的维权认为是制造麻烦,根本就不想着怎么样去做好防范措施,解决问题的根本,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希望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情景。
不要怪网友如此的多疑,在现实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司都不会特别注重于性骚扰,认为这只不过是受害者个人的问题,甚至还会认为投诉者就如同是洪水猛兽一般。担心这些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可能就会把丑闻告知公众,影响到公司的形象,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一个决定,不管公司的决定有没有法定的依据,如此不清不白的直接把举报者辞退,确实会让其他的员工浮想联翩,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件到底是选择举报,又或者是选择不举报呢?
公司要想打消所有人的质疑,就应该大方的把所有一切讲清楚,比如这位试用期的员工到底哪一些地方不符合规格,这才能够让大家觉得心服口服。要知道真正有损公司形象的,并不是这些选择举报的员工,而是这些性骚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