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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社保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死,其个人账户的社处理,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纳了社保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办理: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4、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二、参保人去世医疗保险办理:

去世的参保人医保卡内的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

国家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政策中有明文规定,假如在缴费的中途缴费人去世了,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是,可按当地所缴纳的扣除比例扣除共享部分,其余部分可退还给缴费人的继承人。医疗保险的主体是共享,个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时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险人去世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政策报销,其他不管你平时交的多与少都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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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县居民老年人去世后如何办理社保手续

退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中心。

退保所需资料:

    死亡证明书;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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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去世需要哪些手续办理社保局丧葬费

离退休人员死亡其法定继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再比如四川,如果除了机关事业或企业的人员,城乡居民还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缴纳人死亡,也可以领取丧葬费,金额为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另外,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证明才能申领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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