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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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增加经营范围,求《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决议的范本,发邮箱
修正需要把要的条款修改,一般格式 公程修正案经全体股东,先将公司章程变更如下:原 第**条 ************* (原文)修改为 第**条 ***************** (修改内容)修改几条就写几条,不修改变更的条款不用写在“修正案”里面。公司决议基本格式: ***公司 第*届 第*次 股东会决议***公司于****年**月**日,用**方式(会议或传真)召开第*届第*次股东会,讨论关于公司增资事宜。公司股东**人(数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人,参会股东100%,会议达到法定表决标准,会议合法有效。股东会讨论了关于增资扩股(如果股东人数不变,扩股两个字不写)事宜,经表决,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章节,并按工商注册程序进行变更。本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立即生效。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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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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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楼下哥们说的那样,把公司原章程修正。再做一股东会决议纪录。盖公司章。
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 ]有限公司2009年第[ ]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9年 月 日 地点:[ ] 参会股东: 经股东会一致同形成决议如下: 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本公司,并自即日起由***、***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为清算组负责人,待清算后报股东会确认。 全体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本公司盖章: 2009年 月 日 再给你一个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写法参考吧: 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第X届第X次股东会决议 XX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召开了北京XXXX公司第X届第X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应到X人,实到X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变更名称:*同意 (企业名称)变更名称为北京 有限公司 变更住所:*同意变更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路 号 变更经营范围:同意将经营范围变更为 。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职务(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XX为执行董事 (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XX、XX董事职务 (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XX、XX、XX为董事 (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免去XX监事职务 (不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选举XX为监事 (不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免去XX、XX、XX监事职务 (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选举XX、XX、XX为监事 (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股东(转让出资):*同意股东XX在北京 (企业名称)的货币(或实物、非专利技术等)出资XX万元转让给XX(股东名称)(原股东会项目) 变更股东:*同意由XX、XX、XX组成新的股东会 *注册资本(金)XX万元不变,其中股东XX货币出资XX万元,股东XX货币出资XX万元(新股东会项目) 增加股东:*同意增加新股东XX、XX 变更注册资本:*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万元、由股东XX增加(或减少)出资 万元、新股东XX出资 万元 变更经营期限:*同意延长 (企业名称)经营期限至 年。 增补执照正(副)本:*同意申请补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壹份、增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份。 变更出资方式:*同意股东XX在 (企业名称)设立时实物出资 万元变更为货币出资 万元 财产转移:*同意股东XX在 (企业名称)设立时实物出资 万元转移到公司财产内计入公司会计科目。 设立分公司:*同意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公司注销:*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本公司,并自即日起由XX、XX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XX为清算组负责人,待清算后报股东会确认。(清算组成员须是股东会成员) 修改章程:*同意修改 (企业名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 注: 1、全体股东签字指法人股东要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三十日内有效,请注意股东会召开的时间与申请变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天。 3、如变更股东需提交两届股东会决议、一届为原股东会成员签署、二届为新股东会成员签署,每换一次股东,股东会换一次届。 4、如是集体所有(股份合作)制企业,应为全体股东和职工代表签字。
求成立新的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第八条 公司宗旨: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1、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4、财务情况说明表;5、利润分配表。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二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股东签名(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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