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车辆管理所网站,海淀区车辆管理所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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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车辆违章处理地点如下: 一、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滨城区渤海十一路。 二、邹平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黄山二路黛溪西路以西。 三、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民县乐胡路与大济路交叉口。 四、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城大队车管所,地址:滨州市滨城区东海1路南首119号。 五、阳信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阳信县阳城三路251号。 六、无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无棣县富路大街东首。 七、沾化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沾化县新海路县城北5公里处。 八、博兴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博兴县湖滨镇工业园。 九、信诚派出所梨乡家园警务室,地址:幸福四路梨乡家园北邻。 十、商店派出所商店警务室,地址:阳信县商店镇政府驻地桑阳路西。 十一、沾化县城富国社区服务站,地址:沾化县城富桥路175号。 十二、邹平县黛溪办北关社区,地址:邹平县黛溪办北关村。 十三、邹平县黄山办黄东社区,地址:邹平县黄山办黄东村。 十四、李韩社区警务室,地址:博兴县兴福镇李韩村(汇泉路与澳博路交叉口东300米)。 十五、相公堂社区警务室,地址:博兴县博兴镇相公堂村。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温馨提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超过罚款数额。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滨州车辆违章处理地点
海淀区车辆管:北京海淀区北安河乡69号海校院内。 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机动户、过户、检验和车牌号的发放及车辆档案管理。 扩展资料: 流程和岗位台 1、机动车管理办公室在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检查、认证等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简称“过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驾驶员检查和认证的过程。各岗位完成业务后,应签署程序记录单。监事会、企业领导职务在处理各种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对程序记录表有明确的处理意见。程序记录单存放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中。 2、建立邮政帐户。车辆检验岗、登记验收岗每天对本岗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验收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进行记录,记录车辆不合格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和证照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记录每辆车的证照号。 岗位监督 车辆管理部门各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岗位有监督前一岗位工作的义务。发现上一次交接的程序存在疑问,或者不符合规定,不规范,不需要签字盖章。监督岗位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车管所 百度地图--海淀区车辆管理所海淀区车辆管理所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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