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食品厂,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食品公司怎么样?
滨州北轩食品公司是2018-04-18在山滨州市阳信县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刘庙东寺杨村。 滨州北轩食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622MA3N0CPB5E,企业法人王松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滨州北轩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的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滨州北轩食品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下面是更多关于滨州食品厂的问答
销售免税货物开具专用律、法规及国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增值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规定: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等,为什么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页关于滨州食品厂,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食品公司怎么样?内容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操作。尤其涉及您或第三方利益等事项,请咨询专业人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