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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查肠胃炎那家医院比较好 青岛市立医疗集团的地址

2020-07-09 07:35阅读()

我前一段时间去过,还不错。 青岛市立医疗集团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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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一段时间去过,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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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肠胃医院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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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发医疗机构青岛市有哪些?

属于一项微创手术,,建议发择正规植发机构考察一下察的时候要医院的规模、性质,是大医院还是小诊所的性质,诊所就不用说了,肯定选择医院性质的机构,建议多实地考察一下,看看做过的朋友,再做决定不迟。(名韩植发位于市中区经十路省体育中心西临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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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中心办理即可。

1理条件

须是本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

2、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3、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2、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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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新农合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程序比较假单。在住院的时候就向医院出示并登记。在出院的时候,在医院里就给报销了,只需缴纳自己应该负担的那部分就可以了。

2、报销的比例比较低,一般在市里医院只能报销20%左右,包括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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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立医疗集团的地址

青立医疗所属医院地址

青岛市立医院本部(西院区):青岛市胶州路1

青岛市立医院(东院区):青岛市东海中路5号。

青岛皮肤病防治院:青岛市安徽路32号。

北九水疗养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附近。(原141医院)

建材医院、建工医院:青岛市济阳路4号。(市立医院后门处)

青岛交通医院:青岛市无棣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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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贯彻伤保险条例》实法的通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金支付(第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第十一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青岛)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回答量: 采纳率: 帮助的人: 访问个人页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二十五条:工伤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1、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2、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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