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推荐 > 企业搬迁青岛市给不给企业职工补偿 公司搬迁必须给员工补偿吗

企业搬迁青岛市给不给企业职工补偿 公司搬迁必须给员工补偿吗

2020-07-04 22:38阅读()

搬迁青岛市直接给企业职工补偿,需要企业支付补偿。具下:市政关于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企业搬迁前必须编制企业搬迁改造总体方案和职工安置

1
搬迁青岛市直接给企业职工补偿,需要企业支付补偿。具下:市政关于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企业搬迁前必须编制企业搬迁改造总体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搬迁企业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如果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该部分职工,如确实不愿去搬迁后的企业工作的,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与企业协商办理内部退养)。-

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搬迁的问答

2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搬迁地,公司怎么赔偿?

属于合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适用每满一年赔一个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3

2012年青岛市9家企业搬迁无固定期职工有搬迁安置补偿金吗?

关于补偿金这个问题,在这里只能是政府补偿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职工。对于企业怎么发放,或者可以参考劳动合同进行。实在不能,就只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

企业搬迁,员工不能去,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举个例子:小上海一家IT公员工,最近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在今年司搬到北京去,但是小刘愿意去北京。他已经在上海买了房子,老婆孩子都在上海,突然换个城市工作,他实在是接受不了。公司表示,如果不能跟随公司去北京,只能为他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给小刘经济补偿呢?

有律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律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公司从上海搬迁到北京,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公司跟小刘协商一致,公司解除合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小刘,或者额外支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代替通知。另外,还应该根据小刘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小刘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总结来说,如果公司决定搬迁,员工不愿意跟着走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公司搬迁给员工的劳动法合理赔偿是多少

工作时间不满算一年,补一个月偿金,没有提前30天,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1、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2、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

3、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4、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5、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