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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报警,警察有权处理吗 青岛天价虾事件侵犯了消费

2020-06-26 05:34阅读()

青岛天价虾事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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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天价虾事件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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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报警,警察有权处理吗

如果不是闹出治安事件,警察是没有权力处理的,只能是调解,只有物价部门才能处理商品价格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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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中记者说警察该管,到底警察能不能管?

报110是因为店家不让客人走,等于限制人身自由,价格是否合理是工商物价部门的事,警察真不管。 追问
其实你这个算是最靠谱的回答,抱歉,点错给了一个无脑喷。话说网上很多都是一堆无脑喷子,正常人谁天天瞎碰。网络上只有民粹,没有民意,不应该在意的。
追答
没关系,中国警察当年一句有困难找民警造成国人认为什么事都找警察。其它部门再不作为,老百姓也不知该找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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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价大虾的看法与分析。不得少于三百字

你想知道?好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经游客报警之后,经过警察协调,买单1300多。

中文名

青岛天价虾事件

外文名

Qingdao prawns

地点

青岛市善德烧烤店

处罚商家

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

38元一只,一盘40只共1520元

事件起因

有网友称在一家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一盘蒜蓉大虾竟然要上千元。明明写着38元怎么变成这么多?原来在菜单上标注的价格是一只而不是一份,而一句“以上海鲜单个计价”被店家暗搓搓的写在菜单最下方很不明显的地方。

事件经过

  当事游客:吃前店家称“按份算” 菜单标着“按个算”

  有两桌游客遭遇“天价虾”

    北青报:能讲述下当时事情的经过么?

  肖先生(四川赴青岛游客):10月4日我们一家3口人是第一天到青岛,找到旅店后,就在旅店旁边找地方吃饭,因为其他饭店人比较多,最终选择了这家“善德活海烤”。我们在看到菜单后,也曾询问过菜单价格,看到“大虾38元”时,问老板“是不是38元一份”时,老板回答“是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询问了老板螃蟹价格,58元一只,一盘扇贝,10元一份。我们还点了一扎啤酒,菜单写的是38元/大扎,但是后来老板说是120元一扎。

  朱先生(南京赴青岛游客):我们一家7口人,也是10月4日晚上8点多钟去吃饭,吃完饭大概9点半左右。当时点菜时曾特地问过店员怎么卖、是不是“一份”的价格,因为之前也看过很多新闻报道,就怕有误会。店员回答说是的,让我们放心,说这都是按照一份一份的价钱。

  我们点了虾、咖喱、海蛎子、面,差不多六七个菜。当时有一个插曲,吃虾的时候,我们觉得是“死虾”而不是老板承诺的“活虾”,因为冻过的虾子和活虾不一样,后来给我们换了一盘。9点多钟结账时,我看到菜单,老板才说38元一只,我们一共吃了40只。

  但如果是38元一只,他在一开始就应该问我们“你们要多少只”才对,为什么给上40只,我们点了40只么?

  北青报:当时饭店的人多吗?

  朱先生:不多,一共就3桌人在吃饭,其中就有我们和四川那位游客一家。

  北青报:当时你们是认识吗?

  肖先生:并不认识。我们比隔壁桌去得晚,我们正在吃饭时,隔壁南京的朱先生要结账,发生了纠纷时才被我们听到,我于是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共1338元”,当我追问为什么这么贵时,老板说大虾是38元一只。

  北青报: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当时吃饭时有注意到吗?

  肖先生:吃饭前完全没有注意,因为已经询问过店家价格,所以就没有再注意,一直到结账时产生纠纷,店方才提醒我们,在价目单下方的那行“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字。

  产生纠纷后,曾报警处理

   北青报: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朱先生:第一反应就是“被宰了”,也听说过海南的一些价格欺诈的事情。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过,所以觉得我们被宰了。

  北青报:后来就产生了纠纷?

  朱先生:是的。我们和店家交涉的时候被隔壁四川的游客听到了,然后放下筷子也不吃了,说“怎么这么贵”!然后我们就一起找店家理论。

  北青报:产生纠纷后怎么处理?

  肖先生:后来我们选择报警。派出所说,这家饭店,前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两起价格纠纷,建议我们打工商部门电话,后来警官就走了。

  朱先生:当时派出所说,事情管不了,他们没有执法权,这属于价格纠纷,让我们找物价局,但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我们报警找110解决,后来一直折腾到夜里12点多。第二天物价局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

  结果一人给店家2000元,一人给800元

   北青报:最终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肖先生:我们第二次打110,等辽宁路派出所的警察一来,我们就一起上了车。

  朱先生:等到了派出所后,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说先把钱给人家,在快凌晨2点的时候,我借钱给了店家2000元,四川的那位游客给了800元左右,后来我们就走了。

  北青报:在店中时有没有出现什么情况?

  朱先生:僵持一段时间后,周围有其他饭店的食客劝我们走吧,但是当我们作势要走时,老板就拿着一根大棍子,威胁我们,并且打电话叫人过来,说我们吃完霸王餐想跑。

  北青报:什么样的大棍子?

  朱先生:就是平时用来支撑遮阳大伞的那种棍子。

  北青报: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先生: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特别窝火。我们也看到这方面的很多新闻,也很防范,但是防不胜防。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2015年10月5日,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 追答
“此事给我感悟颇深、感慨良多,我会继续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责任感,勇敢地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以诚实守信为做人准则,以热心助人为快乐之本。”肖先生坦言,“这笔奖金对我而言,并不是没有诱惑,我也有很多理由可以坦然接受。但我希望用来帮助更有需要的人,为扶贫助困事业,贡献我的一点绵薄之力。”

哦,总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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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不能打价的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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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这属于消费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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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事件怎么处理的?

瞎黑什么 店主又不是青岛人 关青岛人屁事 你没钱还想旅游? 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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