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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灭门案遇害者均遭捆绑用胶带缠绕吗? 非法批地,区长局长被

2020-06-24 02:35阅读()

1116日下午6时52分,市城阳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1月15日,青岛市城阳区发生一起命案,区仲村某小区一家四口被杀害。16日下午6时许,在北京昌平警方配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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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日下午6时52分,市城阳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1月15日,青岛市城阳区发生一起命案,区仲村某小区一家四口被杀害。16日下午6时许,在北京昌平警方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吉、李某植、金某今、李某华(均为吉林籍,朝鲜族人)控制。

11月17日,重案组37号对案发小区进行探访。四名嫌犯当天也被押解回青岛,并前往事发小区指认现场。据案发现场目击者称,四名遇害者被发现时,口、眼被塞入或捂上纱布和毛巾,全身被捆绑后还用胶带缠绕。

▲警方发布消息,青岛城阳灭门案告破。 微博截图

邻居:遇害两子女均未成年

“14日晚上,女房主下去收房租,长时间没有回去,最后男房主自己下楼,也没能回来”。死者邻居、并自称是亲戚的汪玲(化名)说,当时前往6楼的一家三口均遭到租客杀害,随后租户上7楼将另一家庭成员杀害,“然后把家里翻了个遍”,之后逃逸。

据汪玲说,嫌疑人离开时没有坐电梯,走的楼梯,而且还挨家挨户敲门,“如果邻居开门,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汪玲称,被杀害的房主夫妇均不到40岁,男的赶集卖衣服,女的则是普通的上班族。两个孩子都很小,男孩8岁,上小学三年级,女孩上职教,今年16岁。

“男孩当天没去上学,老师来家里找,发现敲不开门,后来物业和死者家属把两处房门撬开,发现包括男孩在内的四人遇害”,汪玲说,“男房东眼睛被蒙着,死在杀人犯家里的床上,四个人全是用胶带憋死的。”

在探访过程中,至少还有两位该小区居民,证实了汪玲的上述说法。

▲4名嫌疑人头像照片。网络图片

疑犯指认现场被居民围骂

据社区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在此租住有一个多月,“之前在哪不知道,现在也不清楚是干什么。”

对于上述汪玲的说法,该村干部予以证实,“用胶带憋死的,全部都是一个手法,不是用刀杀的,很残忍。”

“男房东的母亲、哥哥、嫂子和两个姐姐都住在这里,家里人都过来了”,汪玲说,事发后死者的多名亲属已赶到,邻居们也会帮忙料理后事。

17日,四名嫌犯被押解回青岛,并计划前往事发小区指认现场。目击者称,现场有数百人围在警方车辆附近,有激愤的居民破口大骂。最终嫌疑人没有进行指认。

讲述

目击者:死者被捆绑后用胶带缠绕

17日下午,遇害者纪先生的婶婶向记者介绍,嫌疑人的房租一年18000元,里面有1000元押金。“当时沟通的是1500元押金 ,但他们给了1000元押金 ,签完合同,嫌疑人说没钱 ,表示等有钱了再送过来。”据她介绍,租客他们一共住了34天 ,说没钱,“借了我侄子840元,我侄子太老实了,都借给了他。”

据其介绍,14日晚上9点13分,其向被害人家中打电话,得知孩子父母都没回来。10点后,被害人纪先生的婶婶看到侄子所在的702室亮灯,以为他们回来了,就没再打电话。

15号早上11点 ,“我大嫂(纪先生母亲)给我打电话,问我知不知道侄子去哪里了,我不知道 ,便立马下楼,去他们家看,我去7楼砸门,没有人开门,又去6楼,还是没人开门,我害怕了 。”

据纪先生婶婶介绍,随后她向警方报警,110来了 ,先去的死者家,“打开门后,看到了女孩,头部都是用胶带缠着,缠了一圈,孩子已经没气了。”

随后,6楼租客的房门被撬开,“看到三具尸体躺在床上一个,我侄躺在床上,侄媳妇躺在地上,在大衣橱附近,男孩躺在床沿边,都是被绑着再用胶带缠住”。

好狠毒的人啊,竟然连孩子都不放过,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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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灭门案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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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具体位置?

青岛市中心地址: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19号金丽华大厦电话:0532-3895136

青岛市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电话:0532-8997148

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青岛电话:0532-786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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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镇。撵妣村。杨城立他找爱了。房产纠纷我不懂的。我是生活的。我不懂法律。

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么,房产纠纷我懂,但是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追问
房产纠纷我不懂的。我懂的还用问到你。呼儿嗨哟。哟嗨儿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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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地,区长局长被开除——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案是怎样?

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政该区国源局在未依法办理农用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地通知单”的方式,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928.11亩,其中耕地2345.47亩,导致1453.85亩土地被非法占用,其中耕地1408.75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2474.26亩,其中耕地936.72亩。

经查,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在担任崂山区区委书记、区长期间,签署有关批准文件4份,涉及土地1063.55亩,其中耕地617.86亩;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于志军在担任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签署有关批准文件24份,涉及土地1633.24亩,其中耕地621.19亩。崂山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局的其他个别领导也非法批准了部分建设项目用地。

崂山区政府及该区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王雁、于志军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原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土资源部报经国务院同意,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由山东省政府责成青岛市政府撤销崂山区政府及该区国土资源局的非法批地文件。已建和在建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回。因王雁、于志军收受贿赂而造成流失的土地资产,由崂山区政府依法追缴。

青岛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崂山区原区委书记兼区长)、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于志军(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两人涉嫌严重受贿已被批捕,合并非法批地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

【分析】本案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非法批地案件。

对非法批地行为的处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作了明确的规定,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确认批地行为的无效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二是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依据《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原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本案中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处理是正确的;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涉嫌严重受贿,存在徇私舞弊情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100亩以上的属“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予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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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镇。朝阳村。王美娟。我不懂的刑事诉告。我不懂法律。我不懂话。我浑浑噩噩

遇到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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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可以报考2015年山东选调生吗? 报考山东青岛或许枣庄。。。。。不要回答打电

可以啊 追问
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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