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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博肛肠医院的地址在哪里? 医疗耗材,一 二 三 类分别是什

2020-06-23 21:30阅读()

你好,亲,青岛医博肛肠医院 是在市北区抚顺路8号,抚顺路上,对面是的加油站,在抚顺路上看到加油站,对面就是 青岛医博肛肠医院了。 医院地址靠近青岛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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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亲,青岛医博肛肠医院 是在市北区抚顺路8号,抚顺路上,对面是的加油站,在抚顺路上看到加油站,对面就是 青岛医博肛肠医院了。  

医院地址靠近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谢谢题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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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肛肠医院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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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交多久才可以用

按照程序来讲签劳动合同,单位是不能给你保的。

1、单位缴费,是按月交。这和个人参保是不同的,个人是按年的。

2、你应该到社保局或通过社保网站去查医疗卡里的钱,看看有多少?养老、医疗保险都有个人账户,医疗卡里应该有钱。

3、在你确定单位给你缴纳多少钱以后,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应该按当地标准缴纳,否则你可以到劳动社保局投诉。

4、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你领了工资条,就能证明你上班了。你生病住院,应该直接到社保局去报销,和单位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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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国内做的比较好的医疗器械公司有哪些,有哪些外企?

医疗器械是很广义的概念,我对全球大型医像设备行业了解,推荐如下:

1、大型医疗设备主要是指医学诊断设备,包括CT、磁共振、PET/CT、XR、超声等;

2、全球排名前三的公司是西门子、通用、飞利浦,在中国市场也是他们。另外,日本的东芝和日立的大型医疗设备也很不错,不过市场份额低很多;

3、在中国市场,G.P.S三家公司,占领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剩下的上百家民营企业分享10%的利润。其中最好的民营企业是迈瑞,其超声和监护产品很不错,是美国上市公司。其次是东软医疗,做了十多年了,技术积累还可以,不过有中国民营企业的通病,发展壮大后就太平天国了。

4、上海新成立了一家民营企业,叫上海联营医疗,来势很猛,初入江湖就一副武林盟主的架势。有国资委和中科院的背景,里面牛人非常多,据说有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华人科学家。他们的待遇很好,号称要挑战G.P.S,打造医疗行业的华为。老板薛敏是西门子麦迪特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医疗设备行业的泰斗式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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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期是指企工因患病或非因伤停止工作治病休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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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

医疗期长短是根作年限来确定如果医疗期满仍然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职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扩展资料

医疗期疾病鉴定为伤残的,可以享受对应的赔偿: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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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该去哪里投诉

医疗纠纷投诉方次为:

1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四、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资料的封存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考试,大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 h内据实补齐。

【程序】

提出申请 → 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 → 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 → 医务处保管 → 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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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一 二 三 类分别是什么?

医疗器械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足以保证其安全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包括基础用刀《手术刀柄和刀片、皮片刀、疣体剥离刀、柳叶刀、铲刀、剃毛刀、皮屑刮刀、挑刀、锋刀、修脚刀、修甲刀、解剖刀等》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包括普通诊察器械类:体温计、血压计,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类:磁疗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类:家庭用血糖分析仪及试纸,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类: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匡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类:避孕套、避孕帽等。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 :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助听器、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体外诊断试剂、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除外)等

扩展资料:

医疗器械许可范围:

1、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融资租赁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载明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地方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范围以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非法人单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中的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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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综合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供的一种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用和手术费用等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率较高。该类保单通常需要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和一个恰当的分担比例(如85%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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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

我国的医疗保要分为三种:

适用于企业职工保医疗,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

1、劳保医疗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⑴职工医疗或非因工负报告团,所需诊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遍药费,均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如本人经济状况确有困难,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酌予补助。⑵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医疗期间,连续在6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企业发给病假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100%;停止工作边疆医疗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给付疾病救济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的40%~60%,直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为止。⑶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后,病伤假期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停发,改由劳动保险项下发给非因工负伤残废救济费,残废救济费的确定标准是: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的50%,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的40%,至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⑷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遍药费,由企业负担1/2。针对劳保医疗中企业和国家负担对重的情况,1966年4月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颁发了《关于改进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劳保医疗作了一些新规定,如规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就诊所需的挂号费和出诊费均由职工个人负担;医疗时所需的贵重药品,由企业负担,但服用营养滋补药品的费用,应由职工负担等。

2、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以脱离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的经费来源于国家与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从单位“公费医疗经费”项目中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享受公费医疗人员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中经工程师处方的药费,均由医药费拨付;但住院的膳食、就医路费由患病者本人负担,如实有困难的,得由机关给予补助,在行政经费内报销。

3、合作医疗:主要适用于农村地区,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的是,它并非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也没有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而是在农村地区,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筹集医疗经费,为农民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济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普遍推行于60年代中期。1965年中央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到1965年底,全国已有山西、湖北、江西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为原则,合作医疗基金为集体出资和个人集资或集体投资和个人集资相结合的形式。合作医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群众看病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大部分可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因此,该制度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成为家村集体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自70年代末以来,由于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普遍采取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基础,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各地几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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