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科 > 跪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望各位兄弟姐妹们帮

跪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望各位兄弟姐妹们帮

2020-06-11 18:17阅读()

在新会计准则除金融企业外,其他企计科目设置没别要求,可以相互通用,并以根据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增加、删减科目:而各个企业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收入、成本、费用

1
在新会计准则除金融企业外,其他企计科目设置没别要求,可以相互通用,并以根据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增加、删减科目:而各个企业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收入、成本、费用明细科目的不同。

投资公司不管经营什么业务都可以使用通用一级会计科目,物业经营和租赁业务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根据需要在主营业务收入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业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2

投资公司经营物业和租赁业务如何设置会计科目

物业管理是顺地产综合开发的发展而派生出来的产它作为房地产商品的环节,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善,是适应市场机制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经营服务方式。当它以经营、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方式在我国大地上一出现,就显示出蓬勃的生命力及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毕竟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给予回答。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产业,自然备受各方关注。在我们对物业管理法规作研究介绍之前,先对物业管理由来、现状和发展趋势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物业和物业管理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其中,“各类房屋”可以是住宅区,也可以是单体的其他建筑,还包括综合商住楼、别墅、高档写字楼、商贸大厦、工业厂房、仓库等。“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房屋室内外各类设备、公共市政设施及相邻的场地、庭院、道路。物业与房地产业既有着本质的联系,又有所不同。房地产业的概念是涵括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的整个过程的集合概念。物业是房地产进入消费领域的房地产产品,是其中的一个局部。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法律,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物业管理的概念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实施物业管理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注册认可的专业组织。物业管理组织必须按与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签订的合同依法进行管理。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是以经营的手段进行管理和服务,是集管理、服务、经营为一体的有偿劳动。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化的管理活动,其最终目的是方便用户,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物业管理的起源 物业管理雏形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英国当时正值工业发展时期。农村人口纷纷涌入工业城市,形成了城市人口大量集中,对房屋的需求急剧膨胀,住房严重供不应求。这时,房地产开发商见有利可图便纷纷营建简陋的住房出租,但是,由于住房质量低劣,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又严重不足,因而,出现了普遍拖欠租金及住户人为破坏房屋和设备设施的现象,租赁关系混乱,业主的租金收入也得不到保障。这时~位名叫奥克维妞希尔的女主决定亲自整顿其名下出租的物业,理顺租赁关系。她首先修缮、改良了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改善了居住环境,然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求用户严格遵守,否则收回房屋。结果,事如所愿,租金得到了保证,用户住得满意。奥克维妞希尔的举措令其他业主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刮目相看,从此,出租物业的业主纷纷仿效奥克维败希尔的管理方法,使得这一套管理方法在英国迅速推广,以至后来,一些物业业主干脆请专人代为管理其物业,于是,物业管理逐渐发展成一种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行业。同时,英国物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也迅速在世界各地传播。 我国内地物业管理是从香港传入,香港的物业管理则源于英国。本世纪60年代,香港经济开始起飞,大陆大量人口纷纷涌入香港。一时间,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口的激增使香港的房屋出现严重房荒。面对困境,香港政府和“香港房屋协会”等团体开始兴建“公共屋村”(简称“公屋”,又称“廉租屋”)和“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公屋”和“居屋”逐渐解决了香港中下层市民居住问题,缓解了香港紧张的住房需求。为了管理好“公共屋村”,香港从英国引进了物业管理方法和物业管理人才,大力发展香港的物业管理业。此后,香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充实和发展香港的物业管理,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受到了国际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赞赏。今天,物业管理在国际上已十分流行。人们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是现代化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业作为房地产业发展过程派生出来的分支行业,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 三、我国物业管理的由来 我国自本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呈狂部突进之势。建设项目之多,建设规模数量之大,建设方式之新,产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给房地产管理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因此,不管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还是单位自管的,或是街道办事处管的小区和各类房屋,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经费少渠道、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住宅小区建设,虽然居住条件和配套建设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导致私搭乱建,垃圾随意堆放,设备残缺不全,管道不通,房屋失修失养等,使小区面貌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问题十分突出。社区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居民意见很大,如:报纸收不到,没有医院,交通不通等。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为解决这些问题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年年都搞综合治理,然而,大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证明原来那套行政性的福利型的房地产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对旧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进行改革。我国各地房屋管理单位、管理部门在实践中对住宅小区管理方式进行了各项有益的探索。大庆石油管理局对住宅区实行封闭管理;常州等地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上海的房管所积极转换机制,开展多种经营,为管理经费开辟渠道等。这些措施,虽然对保持小区的环境、改善住宅的维修和养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住宅小区的管理体制,当然也就找不到从体制改革入手解决小区管理问题的钥匙。深圳和广州从80年代中期开始借鉴香港和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改革旧的管理体制,摸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住宅小区管理的新路。即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通过与房屋业主、使用人订立经济合同,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等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业主、使用人提供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广州五羊小区、深圳莲花二村和措景花园作为第一批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以新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业绩脱颖而出。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有些已经达到或接近国外及香港等地区的水平。国家建设部及时组织力量,学习广东等地的经验,先后多次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向全国推荐。1992年,建设部组织全国文明住宅小区考评,8个住宅小区荣获全国模范文明住宅小区称号;20个荣获文明住宅小区称号;6位市长荣获创建全国文明住宅小区优秀市长称号。这项表彰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1994年3月,建设部正式颁发了第33号部长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这是建国以来我国有关物业管理的第一个主要法规。深圳市依据建设部令的基本原则,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此后,青岛、常州、沈阳、北京、大连、汕头、上海、珠海也都相继颁发了地方性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把物业管理纳人到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四、物业管理与传统房屋管理的区别表面上看,物业管理与房屋管理区别不大,但是它们之间确有诸多的原则区别。 (l)从管理体制上看,传统的房屋管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直接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的一种行政福利型的封闭式管理。在改革的实践中,虽然出现一些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房屋管理公司,但这些单位大多为事业单位,尚未完全摆脱行政干预,政企不分的色彩十分浓厚。物业管理是专业化的企业通过市场、用经济手段直接进行社会化管理的有偿服务。前者是计划经济下的政府、部门行为,是无偿的福利型的。后者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行为,是有偿的经营性的。 (2)从管理的内容看,传统的房屋管理以单一的“收租养房”为主要内容,实际上由于福利型的低租金,即使收了租也养不了房,仍需要政府的大量财政补贴,政府管的越多,包袱越重。物业管理是对房屋、设备、设施、乃至小区内园林、治安等实行全方位、多功能的经营、管理、服务,它既管房又要以人为核心提供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服务。企业通过自身的经营机制,实现造血功能,政府不给补贴。 (3)从管理对象的产权关系看,传统的房屋是政府或部门的,都是国家所有。除少量的商业用房,大多为住宅。随着房屋商品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产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住宅,国家所有的比重将逐步减少。房屋产权、使用权的拥有范围将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包括港、澳、台等或外国人多种所有的多元化格局。 (4)从管理机制看,传统的房屋管理是管房单位以自身的意志去管理用户,用户长期处于被动地位而无法选择。物业管理是产权人和使用人通过市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权接受或不接受选聘。双方在完全平等的原则下,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3

投资公司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

投资公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中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定 向 投 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利 息 收 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利 息 支 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

四、利润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收益总额。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科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股权转让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实现的净收益。本项目应根据“股权转让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费收入”项目,反映外商投资公司接受国外集团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国外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委托管理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本项目根据“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8、“营业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对各项借款按规定的适用利率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日常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利润总额”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所得税”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净利润”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变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收回的各项债权投资本金,包括各类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收到的存、贷款利息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定期存、贷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贷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贷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包括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当期实际收到合作投资收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③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转让股权收到的现金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②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发放的委托贷款等本金和各种债券。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增加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2)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外,发生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其他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公司到期债券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为其中项单独反映。

(6)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

如何设置物业公司的会计科目?

物业公司会计科目的设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分大类:资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这里简单列举一些常用的:

一、资产类科目

1、流动资产类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等。

其中预收帐款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2、非流动资产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

其中工程物资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材对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改结设备大位,更新、改施工程发生的各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如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

其中代收款项可设置其他应付款项科目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茹  谋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而费用的保证金等。

三、损益类科目

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其中经营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老五方面取得的各项收入。

另外经营成本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及修理费等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如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盈余公积等。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本金,形态上表现为各种财产物资,国家、集体、个人、法人资本。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成立时收到的注册资金。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在我国,会计凭证是确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记入何种会计科目以及分门别类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科目设置是指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国家统—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建立本会计主体的会计科目体系。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其所使用的会计科目的数量、级次、名称,以及每一个会计科目所包括的具体内容、记录和核算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各科目之间的联系。

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第一步。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等提供了前提条件。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成本核算,使各成本计算成为可能;而通过账面记录与实际结存的核对,又对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科目设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5

投资公司的会计科目应该怎么设?还有做账时应注意的事项?回答可发460763791@qq.com。多谢

一。要注重大小写的金额

会计科目设置遵从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其中特殊业务的核算,参照财政部《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三、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6

投资管理公司的会计怎么做账

 投资公司会计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 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 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 定 向 投 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 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 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 利 息 收 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 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 利 息 支 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

  四、利润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收益总额。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科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股权转让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实现的净收益。本项目应根据“股权转让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费收入”项目,反映外商投资公司接受国外集团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国外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委托管理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本项目根据“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8、“营业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对各项借款按规定的适用利率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日常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利润总额”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所得税”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净利润”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变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收回的各项债权投资本金,包括各类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收到的存、贷款利息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定期存、贷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贷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贷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包括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当期实际收到合作投资收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③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转让股权收到的现金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②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发放的委托贷款等本金和各种债券。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增加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2)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外,发生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其他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公司到期债券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为其中项单独反映。

  (6)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7

请问投资公司的帐务处理和一般的企业会计核算有什么区别呢?

投资公司的性质是准金融性质,兼具商贸企业会计核算和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又复杂程度稍小。

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具有周期性和稳定性更突出的特征。对国家金融政策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更敏感。

8

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物业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X月、X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

相关法规: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 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 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

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

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9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

原发布者:覃晓芳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一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一、 “固定资产”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5)账薄启用的规则:账薄是重要的会计档案,为了保证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账薄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

10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