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科 > 关于待岗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2002年-2017年青岛市最低待岗工资标

关于待岗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2002年-2017年青岛市最低待岗工资标

2020-06-04 17:46阅读()

2017年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其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待岗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1
2017年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

其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

关于待岗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

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580是在2005年7月1之后执行的.

据显示:在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类别中,最高的标准为690元/月,包括的省市有:上海、江苏、深圳,最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甘肃省的340元/月;而在历年所有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的为2003年黑龙江制定的235元/月。2006年深圳最低工资应为特区内800元/月,特区外700元/月。

资料: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省市 标准实行日期 最 低 工 资 标 准(单位:元/月)

北京 2005.7.1 580

天津 2005.7.1 590 570

河北 2004.7.1 520 470 420

山西 2004.7.1 520 480 440 400

内蒙古 2004.7.1 420 400 380

辽宁 2004.11.11 450 400 350

其中:大连 2005.1 500 450 380

吉林 2003.9.1 360 330 300

黑龙江 2003 390 360 325 305 280 250 235

上海 2005.7.1 690

江苏 2005. 11. 1 690 550 480 400

浙江 2005.12.1 670 610 560 490

其中:宁波 2003.9.1 520 480

安徽 2004.10.1 410 390 370 360 350 340 330 320 310 290

福建 2005.7.1 470 430 400 350 320

其中:厦门 2005.7.1 600 550 480

江西 2004.9.1 360 330 300 270

山东 2005.1.1 530 470 420 380 350

其中:青岛 2002.10.1 410 380

河南 2005.10.1 480 400 320

湖北 2005.3.1 460 400 360 320 280

湖南 2005.7.1 480 440 420 400 380 350

广东 2004.12.1 684 574 494 446 410 377 352

其中:深圳 2005.7.1 690 580

广西 2004.10.25 460 400 360 320

海南 2004.7.1 500 400 350

重庆 2004.5.1 400 380 350 330

四川 2004 450 400 340 280

贵州 2004.10.1 400 360 320

云南 2004.10.1 470 405 350

西藏 2004.11.1 495 470 445

陕西 2005.7.1 490 460 430 400

甘肃 2004.1.1 340 320 300

青海 2004.10.1 370 360 340 330

宁夏 2004.2.1 380 350 320

新疆 2004.5.1 480 440 380 370 360 350 330 320 300

注:各省市根据各地不同,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分为多个档次。 来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3

2017年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交费吗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6月1号起,调整后的全省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其中青岛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7.1元;

2、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5.5元。

记者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整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调整为17.1元;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5元。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6〕117号),调整全省最低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前两档,即: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调整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调整为17.1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5元。

4

待岗工资得最低标准是多少?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一般是最低工资80%左右)。

5

请教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常劳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 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所以就算只有70元,但是只要企业按照标准给与都是合理的。

扩展材料: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定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6

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当地民政部门给付的补助标准,给付生活费。

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81528.html

7

关于待岗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怎么解决?

不合法。受到单位处罚,每月工资的扣除部分不应该超过平常工资的20%(基本工资)如果扣除后的工资数额低于最低工资,应该按照最低工资发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