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科 >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在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在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

2020-05-22 02:17阅读()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房产

1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房产经营单位出具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房屋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二)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承租人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原件以及经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定的统一文本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承租人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原件以及经户籍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定的统一文本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产权经营单位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四)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应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有住房房租计租表原件。

(五)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10%的,应提供由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或本市其他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青岛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房租发票原件、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承租人及配偶无本市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承租人及配偶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职工,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六)承租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承租人的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2

在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好办吗?

目前政策青岛还没有执行了。

3

青岛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4

我想在青岛地区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会不会影响今后的购房贷款。租房必须是在青岛么?外

如果你现在提出来 肯定影响你以后公积金 买房

5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6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有谁晓得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条 提取额度。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提取要件: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二)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应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具结书》原件。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7

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8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因租赁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拔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自助渠道办结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网上预约 柜台办结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在网上办理;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9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