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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教师和劳动模范荣誉一样吗 山东2014全国模范教师

2020-05-21 14:04阅读()

模范教师和劳动模范荣誉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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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全国模范教师

2014山东省全国模范教师(47人)

1

轩云湘

冠县东古城镇中学

2

刘陆鹏

山东大学

3

常根元

成武县大田集镇中心小学

4

孟敏

章丘市垛庄镇官营小学镇四角城教学点

5

张士璀

中国海洋大学

6

曹来领

巨野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7

翟萍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小学

8

管志川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9

邱凤春

山东聊城阳光小学

10

李爱华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11

王凤

桓台县实验学校

12

李长娟

诸城市文化路小学

13

赵焕利

莱阳市沈家初级中学

14

王继柏

峄城区吴林街道中学

15

史东升

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6

李曙光

东平高级中学

17

王立新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劳店镇中心学校

18

刘晓军

郓城县黄安镇初级中学

19

刘光尧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20

杨振徳

山东省平度市白埠镇中庄中学

21

王晶珊

青岛农业大学

22

解传平

莱芜市莱城区茶业口镇阁老小学

23

王延红

夏津县宋楼镇中学

24

杨杰

山东建筑大学

25

田洪文

新泰市青云街道马庄联办小学

26

马月英

广饶县丁庄镇中心小学

27

李秀英

平邑县郑城镇恩美楼完小

28

杨守森

山东师范大学

29

徐惠忠

烟台大学

30

孙琳琳

寿光世纪教育集团

31

李树俊

沂南县职业教育学校

32

艾菊兰

山东职业学院

33

王风茂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34

袁宗杰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35

杜淑梅

汶上县杨店乡第二中学

36

高月秀

莒县桑园乡奕龙侨心小学

37

张瑞甫

曲阜师范大学

38

李高建

淄博职业学院

39

许小丽

乳山市诸往镇中心小学

40

于世章

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

41

柳春利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42

张铮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下雨村学区小学

43

王芹

威海职业学院

44

王瑞霞

高密市姚哥庄小学

45

龙云泽

青岛大学

46

吴红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47

李蕊

德州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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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材料

励并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在他们取得优异的成绩时,及时给予肯定和赞许。经她指导的青年教师大多数德艺双馨,很快就成为学校、县级或市级的教学骨干。例如孙安英老师现在已经是市县两级教学新秀,连续三年送高三毕业班,成绩优秀。刚刚参加工作三年的沙金秋老师,教学基本功较好,在她的悉心指导下,成长迅速,从高一一直教到了高三,在2006年的高考中,她的成绩在高三化学组中是最好的,在全县也名列前茅。

“甘为人梯,痴心不改”,寇介芳老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对于做人她是高调的,而对于荣誉她总是低调对待。正如她自己所说:“荣誉是一时的,淡薄名利的心境才是最大的财富

4

山东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换个省长和省委书记,估计就有效率了。就这样的父母官,还不如没有!

5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直属院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国家机电类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技工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并被山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始建于1955年1月,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市经十路388号,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新校区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占地1400余亩,总规划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规划立项总投资4.8亿元,一期工程将于2006年秋季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校50多年来,办学体制几经变化。1979年至1984年间曾筹办“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9年在国家劳动部和山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试办了全国第一所高级技工学校,闯出了通过正规学校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成功之路。2000年6月经劳动部和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技术学院”,在全国首开技术学院先河。2000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截止2014年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6个系部。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金属切削、机械装配与修理、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物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文秘等20多个专业。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为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学院拥有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数控技术实训中心、焊接技术实训中心、电气技术实训中心、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校园网和二个实习工厂等良好的技能训练条件和教学设施。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OSTA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ATA特许授权考试站等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站所。我院毕业生通过院内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两高双证”证书(高职大专学历证书、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拥具有一支业务精湛,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授、研究员11名,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44名,中国职协学部委员1名,全国及山东省优秀教师17名。2004年又有15名青年教职工取得技师资格,6人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学院始终坚持“产、学、研”结合,研制、开发、生产的硬金合金刀片成套加工设备、工具磨床系列以及感光、化工造纸等大型生产线50多个品种,取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30多项,10多项填补国内空白。

五十年来,学校规模不断扩大 , 2005年在校生已近12000名 。建校以来 ,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素质好、技能高、能力强”的高、中级技能型人才。在全国首届青年奥林匹克技能大赛中,有2名学生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近两年又有5名学生进入全国技能大赛单项前10名。山东省表彰的2004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100名“山东省技术能手”中,我院23名师生(12名教职工和11名在校学生)榜上有名。12名学生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我校毕业生深受企业、社会的欢迎和青睐,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建校以来,我院积极拓展办学思路,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职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主,涵盖成人教育和职业资格鉴定,融教学、培训、科研、鉴定、生产为一体的办学特色。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是省劳动保障厅直属、省委高校工委管理、省财政厅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实训教师的高等技术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山东省职业介绍中心分中心,具有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介绍就业一体化功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培养联委会成员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和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规划建设的“山东(鲁西)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学院建于1965年,截止2014年,在校生17000人,培养层次为技师、高级技工以及同时具有高级工和专科学历的“双高”人才。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

现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建有超一流的八大实训中心,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

校企结合紧密。建立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组建了全省首家校企合作集团,全方位承担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是全国校企结合先进典型。

学院培养质量突出。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按照新型产业工人的要求管理培养学生,全面实行一体化教学,在全省率先实行“召回制”, 聘请十大省首席技师为实习指导专家领衔执教,通过推行实训产品化培养学生的质量意识。在全省、全国各项竞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2007年,学院学生当选山东省“劳动之星”和优秀青年技工,包揽了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高级组全部四项冠军,有3人进入全国竞赛前10名,获得“雏鹰奖”。6人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学院一心一意为企业一线培养“下的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技能人才,因此与省内外大企业长期保持着天然密切的联系,就业渠道广泛而稳定。学院设有山东省职业介绍中心分中心,与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对接。与全省26家大企业共建校企集团,实行“订单培养”。毕业生供不应求,平均有2个以上可供选择的就业岗位,当年就业率达98%以上,几年后许多都成为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学生除到大企业就业之外,还有境外就业途径,同时每年都有部分学生被部队选拔为“士官”,是部队士官选拔最早和最多的院校。学院还建立了毕业生跟踪服务制度,为每个毕业生发放终身学习卡,毕业生想在进行技能水平和层次提升培训时,收费从优。

山东化工技术学院

山东化工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直属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是全省最大的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鲁南化工技校,由原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创办。2001 年5月,学校划归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更名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2003 年5月,学校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后,更名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2006 年3月,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开始筹建“山东化工技术学院”。

学校截止2014年拥有两个校区,占地近50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老校区位于山东省最大的煤化工基地-----鲁南化学工业园区内,与兖矿鲁南化肥厂、国泰公司等大型化工企业毗邻;新校区位于滕州市龙山东路文教区内,距京福高速公路入口1 华里,环境优雅,交通十分便利。

学校现有教职工350 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的教师占在编教师总数的35%以上,硕士研究生25 人。形成了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设有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截止2014年在校生近8000 人。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化工、服务化工”的办学方向,累计向全省化工行业输送中、高级技能人才近两万人,为我省化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学校先后被授予“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学质量优秀单位”、“技工学校招生安置先进单位”等一系列称号。2005年学校再一次被授予“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现为全国化工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学校、化机组组长学校、工艺组副组长学校和全国化工教育协会华东协作组副组长学校。

教学设施

学校拥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及多功能专用教室,建成了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有化工机械、化工工艺、化工仪表、化工分析等各专业校内实习、实训中心;拥有化工单元、合成氨工艺、尿素工艺、化工机械、化工自动化调节、仪器分析等大型实习实训装置及仿真实习装置;学校自行开发的集流体输送、仪表调试和自动化调节以及化机专业用泵、管路、阀门维修于一体的综合实习装置应用于各相关专业校内实习。拥有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的大型化工企业兖矿鲁南化肥厂是学校的定点生产实习基地。

专业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贴近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学校截止2014年主要设有化工工艺,化机检修,化工仪表自动化,化工分析,化工铆焊,化工检修管工,机电一体化,煤气与焦化,橡胶加工工艺,微机应用等共15个专业。2004年,化工工艺、化工机械检修两专业被省劳动保障厅认定为“山东省技工学校首批重点专业”,其中化工工艺专业被认定为“山东省技工学校首批名牌专业”。

培训鉴定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决定,06年在全省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计划,其中省化工行业“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设在我校。2006年10月28日,山东省化工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暨山东省化工行业首期“金蓝领”培训班开学典礼在我校举行。我校可为省内外化工企业进行化工工艺、化机检修、化工分析、电工仪表等化工类所有专业中、短期岗前或在职职工各种层次人才的技能培训。

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在我校。该鉴定所可承担化工总控工、合成氨总控工、无机反应工、有机合成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电工、分析工、化工仪表维修工、水煤气炉工、甲醇合成工等34 个化工特有工种的初、中、高级工及技师资格的技能鉴定。

人才培养

按照“面向化工,服务化工”的办学方向,学校始终把“强化基础、突出技能、培养复合型人才”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

理论教学采用“目标教学法”和“任务驱动法”,按照“讲演练一体化”的模式,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认知理解能力,夯实了学生的理论基础。

实习教学按照“理论与实习一体化”的模式组织教学,即学即练,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再通过学生下厂(兖矿鲁南化肥厂)实习,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动手操作能力。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给学生提供锻炼的平台,让学生在参与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增长才干。

安置就业

毕业生较高的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欢迎,省内外众多的化工企业均与学校建立了长期的用人关系。建校以来,已近两万名毕业生奔赴到企业的生产一线或管理岗位,在各个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和技术骨干,为化工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截止2014年,学校在与企业建立长久用人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定单式培训新模式,拓宽了学生安置就业的新渠道。

发展前景

山东省是全国的化工大省,有化工企业2800多家,位居全国同行业之首。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化工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为以培养化工高技能人才为已任的山东化工高级技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将依托行业优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截止2014年学校正进行全省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省石

化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的建设,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将学校办成全省一流的万人学校,为山东省化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原山东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以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人才——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直属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已有30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省工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培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韩国国际职业能力开发协会(IOA)潍坊国际教育中心,山东省技能扶贫主力培训学校。学院老校区位于美丽的风筝都—潍坊市区虞河桥畔,东邻虞河风景观光区,环境幽雅,北靠美丽的北宫大街,交通便利。老校区占地93亩,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在校生6300余人。学院新校区座落于潍坊市浮烟山文化旅游风景区,占地1079亩,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投资1.5亿元。新校区规划设计由上海复旦大学和上海同济大学承担。新校规划建设体现了教学与科研、实习与培训的协调一致,突出了现代教育特征和景观园林特色,融合了环境美化和自然生态的统一。学院建成后将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校园,省内一流的现代化技术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达到48%,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既懂理论又会操作的“双师型”专业师资队伍。学院教师主编的造纸、印刷、微机等专业教材及工具书,分别由中国劳动出版社和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有近50人荣获了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学院常设20余个专业,其中造纸工程、现代印刷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机械装配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全省首批名牌重点专业。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实训室近30个,实习工厂建有数控加工中心、机械加工中心、钳工训练中心、焊接技术中心和造纸实习、印刷实习、服装设计和制作车间等,配备了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教学管理和办公管理系统、多媒体模拟演示教学系统等,真正实现了由传统教学向现代化教学的根本性转变。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初建于1977年,地处举世闻名的泰山脚下,隶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为省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同时设有山东省医药职工中专、山东大学泰安函授站、山东中医药大学泰安函授站、山东中医药大学及泰山医学院教学基地、国家中医药特种工种鉴定站、山东省医药行业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形成了集高、中级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院校。2004年5月,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2006年重建为山东中药技术学院,2009年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改建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成为全省唯一的一所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截止2014年学院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年职工培训5000余人。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医药,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和“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的办学理念,认真贯彻“强化基础,注重实践,突出技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方针,逐步形成了“诚信务实、和谐创新”的校风。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泰安市“文明单位”和“花园式单位”等。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70余人。有60余名教师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学院教师主(参)编的多种专业教材被确定为全国医药职业学院统一使用教材。为了充实教师队伍,学院坚持每年通过公开招聘、公开试讲,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充实到教学一线。同时,聘请高校、医药企业、医院等科研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截止2014年,学院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既具有较高理论素质又掌握实际操作技能的“一体化”教师队伍。

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设有基础部、药品营销系、制药工程系、生物工程系。专业设置齐全,开设中药经营、药品经营、中药制剂、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制药设备、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现代中药技术、现代生物医药、食品保健品、食品质量检测技术等近三十个专业。

学院有多媒体教学系统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建立了GMP制剂实训车间、生物制药车间、化学制药车间、中药炮制车间、中药标本馆、模拟中西药房、中药栽培基地以及以泰山为依托的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有泰安延生堂药械公司、延生堂药店、五方中西药房等校办企业,同时在全省各地医药企业建立了校外定点实习基地。多年来,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探索技术教育的教学模式,突出“实用型、技能型”,把从严治学贯穿于教学管理的全过程,以“不让一个不合格学生进入用人单位”为目标,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依靠自身的办学优势和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和企业的信任,生源渠道不断拓宽,学院规模进一步扩大。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我院作为全省医药行业唯一技师学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到10000人。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校企合作,着手建立全省医药职业教育集团,为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加强教学硬件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山东省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山东省医药行业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学院的办学优势。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陶冶广大师生的精神情操,努力建设和谐校园,为全省乃全国医药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技师学院

山东技师学院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培养社会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现有新老两个校区,总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225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18000人。设有机械工程系、信息科学系、工艺美术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轻化工系等7个教学系,开设数控加工技术、模具制造与维修、机械制造与加工工艺、计算机软件工程、多媒体技术与平面设计、印刷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电气技术、机电一体化、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电气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生物生化制药等31个专业。设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86人,兼任教师75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272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以上学位人员50余人,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33人(其中省级16人,国家级17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省级技术能手1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6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为主承担各专业学科建设、课题研究、课题攻关任务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和以专业技术能手为主承担一体化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队伍。另有外聘教师300余人,并聘任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得主、“金牌工人”许振超等142名山东省首席技师担任客座教授和实习指导教师。

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有数控加工、机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焊接、电气、印刷、服装、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十几个现代化实训中心,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一体化教室76个,实训总面积30000余平方米、设备总价值4000余万元,另建有校外实训基地60多个。运动场面积35000余平方米,建有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等教学、比赛场地和塑胶跑道等体育设施。大学生餐厅、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备。

为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积极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我院师生先后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第十届中国“华东大奖”大赛、山东省方正杯首届排版技能大赛、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山东省2007劳动之星技能大赛、济南市首届技能大赛等国家、省、市三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截止2014年,学院先后培养毕业生12000余人,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合格的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5%,不少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

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等7部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示范项目“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培训基地。

6

2014全国师范大学排名

一、2014年全国师范大学排名:

二、师范,是培养教师的学校。师范原意为:堪为人师而模范之。

三、大学(拉丁语:UNIVERSITAS),泛指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指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组织,包括综合性大学、学院、高职高专等的学校。

7

山东省正高级教师职称每年都评吗

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评审标准

第一条 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 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二章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未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以及未如实申报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 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电化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中学教师和教研员,均属本资格的评审范围。

第八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勤于进取,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合作发展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嫌违法违纪,在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1年内不得申报;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未如实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下同)。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5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1956年(含)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参加以本学科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德育教师10年以上,教研员在基层学校工作或挂职8年以上),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专职团委书记4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周课时量6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80天、市级6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县级80节、市级6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循环教学2次以上或担任初三(高三)把关教师4年以上。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还须具有省教育厅认可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级岗位资格证书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6年以上。

三、主持市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四、按照课程改革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能开设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艺术、科技活动。每年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系列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2次,专职团委书记每年组织全校性共青团活动4次。

五、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2次,累计承担市级以上专题教学指导报告或培训课、公开课3次,并获得好评。

六、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教研员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10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5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在本学科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促进学生本学科基本素质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培养优秀生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所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教学效果显著。课堂教学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普遍评价高,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成绩领先于同类学校或多次超过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承担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指导作用,获得好评。

二、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善于针对身体残疾学生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征等情况开展优质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注重塑造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培养学生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断提高,集体荣誉感强,合作精神好,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转化行为偏常学生5人以上或教育转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成功个案10个以上。

三、德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并能将丰富经验提炼上升到理论高度。主持市级以上德育科研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严谨、规范、科学。以身示范,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成为学生成长的导师。

(三)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转化后进生10人以上。学生无重大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四)培养的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称号。学校校级领导所管理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单位或德育示范学校;班主任任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或者本人获省级德育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综合二等奖以上奖项。

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面向全体学生,在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实践中有比较显著的成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成功工作个案10个以上。积极干预学生心理危机有成效,无出现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责任事故。

(二)所在学校学生有较强的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编写有较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主持或参与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五、专职团委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团委基础建设扎实、规范,共青团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共青团工作特色鲜明。

(二)所任职的团委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团委,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教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地区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指导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创新性的实践,在学科素质教育方面有独立的见解、系统的措施、成功的经验和比较明显的成果。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或教学、教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二)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提高本地区的学科教学质量做出重要贡献。

(三)在指导本地区本学科开展教学科研、推广本学科教学改革有独创性成果,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1项的前3名完成人,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教学指导、教育科研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七、电教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先进功能,大力推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取得显著效果。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创新和总结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经验,推广市级以上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改革成果1项,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三)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四)按照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培训现代信息技术人员或教师效果显著。

八、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第一至第七款之一外,办学思想端正,在学校教学管理能力水平和办学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初步形成理论;所在学校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本人因办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秀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指导性、实用性的论文、或出版具有ISBN书号(国内、国际标准书号)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作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1部(第一作者或主编),并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农村学校现任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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