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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写字楼和商铺有何区别? 外国人在中国投资购写字楼或商铺有

2020-05-21 07:57阅读()

投资写字楼和商铺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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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投资购写字楼或商铺有什么限制

广州调控升级,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禁购非居住物业

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

建房〔2010〕1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现就加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的实施监管,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通知如下:

  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

1、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2、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三、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机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

1、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2、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申请购房结汇,应当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时,应当严格审核境外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于符合规定的,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手续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即时备案登记。

  五、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房地产销售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对购房的境外机构、个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告知,并做必要风险提示。

  六、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并指导监督落实。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换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结汇等方面的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建住房[2006]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领域外商投资增长较快,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购买房地产也比较活跃。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

  (一)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二)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由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批准设立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颁发一年期《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企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凭上述证照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商务主管部门换发正式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期限一致的《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和项目转让,以及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由商务主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投资者应提交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保证函,《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

  (五)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及其他方式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须妥善安置职工、处理银行债务、并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对有不良记录的境外投资者,不允许其在境内进行上述活动。

  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六)对投资房地产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境外投资者,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

  (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八)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章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中,订立保证任何一方固定回报或变相固定回报的条款。

  (九)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当遵守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规划许可批准的期限和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监管,发现囤积土地和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十)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十一)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十二)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资金汇入和结汇,符合条件的允许汇入并结汇;相关房产转让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合规性审核并确认按规定办理纳税等手续后,方允许购汇汇出。

  四、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

  (十三)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当前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可能引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清理整顿并予以纠正。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有关操作细则,加强对各地落实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政策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擅自降低企业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比例,以及管理不到位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违规跨境交易和汇兑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四)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建设部、商务部、统计局、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完善外资房地产信息网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尽快实现外资房地产统计数据的信息共享。

                        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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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在中国投资商铺写字楼有什么条件

呵呵,我自己找的,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吧。有用的话,记得给分给我哦~  近日,南宁市政府部门携近十个商业地产项目,在上海等地展开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商业地产推介会,再次引起了上海投资者对南宁房产市场的注目。高档写字楼需求大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泰安大厦为代表的南宁第一代写字楼一推出即遭“冷遇”,南宁市写字楼开发一直陷入低迷状态。直到最近,以航洋国际城、地王国际会展中心等为代表的第三代写字楼出现,南宁才结束了没有高档写字楼的历史。  多年来,南宁积蓄了大量的写字楼需求,加之“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性的落户,南宁高档写字楼将面临巨大供应缺口。目前,纯写字楼空置率非常低,南宁市大部分写字楼的出租率达到90%左右。商铺投资需关注后期经营  除了写字楼,南宁商铺近期也出现了一轮爆发性增长,从大连万达到华星时代广场,从金湖广场到新朝阳商业广场,南宁商业地产项目纷纷登场,四面开花。  目前,南宁商业地产的开发商普遍遵循着“开发—出售—卖完走人”的开发模式。为了刺激销售,南宁许多开发商都采取出售后包租的方式,承诺在一定年限内给予投资者固定的回报率。不过,有关专家提醒,承诺能否兑现,关键取决于商场的经营。写字楼比商铺回报率高  有投资者戏称,“投资商铺是金、办公楼是银、住宅是铜”。但在南宁,写字楼投资回报率较商铺回报率要高。商铺方面,目前南宁市中心商业街———东葛路的商铺价格在2万元/平方米左右,投资者如果购买50平方米的临街商铺,总价将达到100万元,在每月租金稳定达到150元/平方米的情况下,年投资回报率约6%左右。南宁购房费用一览  购房税收:除5%营业税外,南宁个人房产交易要缴6种“小额”税(费):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费。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记金额按0.5‰计征;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缴纳;防洪保安费以售房收入的1‰计算缴纳。  应纳土地增值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以上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城  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纳税人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手续费用:  保险费:0.43‰~0.56‰(30年~5年,以房屋总价为基数×费率×贷款年限)  购房合同房产登记备案费:50元按揭抵押鉴证费:130元 写字楼需求行情看涨   购房一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住型,另一种是投资型。政策调控对投资者有影响,而对于自住型的,则影响不大。   与公婆住在一起的庞女士,几年下来有了一定的积蓄,本来打算买套房子奖励自己,过过“出租婆”的瘾,但去年的观望情绪还是将她震住了,她将这来之不易的钱紧紧捏住,到新年楼市回暖时还是没敢花。   对于自住型购房者,政策的变化却没能拖住他们买房的决心。一位刚在仙葫买房的业主告诉记者,自己年届三十,女朋友也谈了两三年了,不管房价如何也得建个“窝”好成家,在楼市刚回暖时买,也许还能摊上个好价钱。他说,对于住宅,如果需要,该买的时候还是要买,不要再拖,按目前的形势估计,房价今后一段时期内不会下跌。因为南宁市的房价在全国同类省会城市中不算太高;其次,南宁市在发展,进城务工的、外地来发展的年青人越来越多,结婚的人就多,他们就要买房,买房的人多了,房价自然要升。   小老板卢先生自办公司,以前租赁别人的住宅在小区内办公,去年赚了点小钱后,立即在五象广场附近买了一间写字楼。他告诉记者:目前在建的写字楼(商务楼),大部分都集中在綤东,如金源CBD、航洋、汇东国际、绿城画卷等,綤东作为城市CBD的格局已定。   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每年“盛开”,近几年会有更多的南宁市外、广西区外的投资者来做生意,往后外商也会盯上南宁市这块热土,綤东的写字楼会成为办公地点的首选,写字楼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记者采访部分购买写字楼的市民,他们认为,准备买房的钱已“捂”了半年,但房价并没有像期待的那样跌下来,目前写字楼的价格与绝好地段的住宅基本持平,每平方米在4000~5000元左右,不算太高。   再者,目前大部分中小公司租赁在小区或商住两用的大楼里办公,随着经济的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会慢慢转移到纯商务的写字楼里来办公。所以,写字楼的价格估计还会有涨。 1. 宏观调控对写字楼需求的影响 从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发展经验来看,由开发型向经营型的转变是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在国内土地供应量越发有限,特别是特大型城市土地资源愈发稀缺,银根进一步收紧的市场环境下,写字楼开发商必将由开发型向持有经营型转变,从“开发商”向“发展商”转变的意义在于:它使开发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原来购买意向的公司客户,特别是品质高的大型集团客户一定程度上会持币改租,二手市场会进一步活跃。发展商会进一步洗牌,资金实力强、融资渠道畅通的发展商会强者愈强。由于中国长期低息,从未来看,人民币升值是必然趋势,在升值前的这一阶段会导致外国(特别是美元)投资机构或基金表现活跃,对于楼宇品质和客户品质比较高、产权统一的写字楼会表现出十分浓厚的兴趣。 2. 大单成交案例中所反应的需求演变趋势 2005年,推动写字楼销售市场的主力仍然是中资企业机构,传统行业如金融、电信、电力等营利能力强,在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的中资机构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同时面临国企重组整合和写字楼升级换代的需求,成为甲级写字楼销售市场的主要吸纳力量。从2005年大单成交案例中可以看出,2005年国内企业主要青睐中关村、金融街区域的写字楼,其中购买金融街的都为金融、保险业巨头,而进驻中关村的国资企业主要看重较高的性价比。 市场上酝酿已久的外资基金也在2005年频频出手,他们的目标主要是CBD、燕莎、东长安街区域等商务成熟区域的顶级项目。事实上机构投资者在2005年的活跃并非偶然。2005年的 写字楼市场出现了东边热、西边冷的现象。东边以CBD、燕莎、东长安街区域为主导,入住率节节上升,租金也水涨船高,销售价格更是从前几年的16000元/平方米左右抬升到了18000-24000元/平方米的水平;西边以中关村为主的写字楼销售市场则因为严重供过于求,价格屡创新低。而且受宏观调控的影响,大多数开发商的资金链都出现了紧张,急于将项目出手,而散售市场又受到了抑制。机构投资者选择在这个时候出手,往往可以以极优惠的价格获得一个极具市场潜力的物业。 从大单成交的需求演变趋势来看,国有金融、电信、能源等大型企业自用型的需求具有很强的刚性,基本上不受房地产政策或者市场环境的影响,只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中国宏观经济环境长期向好的趋势下,这类需求将一直存在,是 市写字楼销售市场最可靠的支撑。 而外资基金为主体的国外热钱,对 市写字楼销售市场的需求则具有周期性,与他们对 市写字楼市场环境的周期预测相关。预计近期内外资基金仍然会加大对 市写字楼市场的投入,不过随着CBD、燕莎、东长安街等地新建顶级项目的日渐稀少,这些基金将会转变投资方向,其他区域如东二环、朝外、亚奥的项目将迎来机会。另外,一些业权统一,经营稳定的二手写字楼项目也获得了投资市场的关注,如位于东二环的首创大厦,已经和几家外资基金进行了接触。 3. 需求的转变对写字楼营销方式所产生的影响 3.1 新的销售模式势在必行 目前写字楼的销售模式,和以往有很大的区别,通过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吸引客户,之后通过坐销等待客户上门的销售模式已经不能继续发挥作用了。 新形势下的写字楼项目销售,是点对点的营销,从客户接待服务、谈判、法律文件、销售方案定制等环节都是一对一跟进;可以说写字楼的销售市场已经没有了批发行为,由于客户决策考虑因素多,周期长,在加快成交节奏方面项目方难以掌握主动权,因此只能踏实做好每一个客户,每一个单子,在这期间销售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是促成客户成交的关键,在销售市场经常发生这样的情景,相邻的两个品质相同的楼盘,销售业绩却相差很大,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销售团队的素质、销售管理制度,尤其是销售激励制度。 3.2 全面分销 通过大众媒体宣传吸引客户上门的作用越来越小,而代理公司口碑相传在写字楼的营销中作用越发明显。目前市场上成交的客户中,绝大多数都会有代理公司的参与,根据以往经验,通过其他代理公司每带来一个意向客户,那么这家代理公司至少对10个客户做过本项目的宣传工作,其中至少有1-2个客户会由此主动关注本项目,因此,这种通过其他代理公司分销带来宣传上的连带效应非常强大。 3.3 全面直销 在目前写字楼供应量持续放大、客户的选择空间越来越大的前提下,单纯的坐销无疑是“靠天吃饭”。近期连续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使写字楼的购买客户持续进入观望状态。但是,写字楼的买家历来都是有实力的企业,客户的观望并不等同于没有需求,在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对写字楼的需求将必然持续增长。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只有主动出击,并对需求客户的决策者进行系统地说服工作,最终引导客户进行购买,才能取得项目销售的成功。 3.4 坐销与直销结合 坐销是传统的销售方式和获得上门客户的唯一方式,同时也是接待上门的代理机构的主要方式,还要负责安排客户看房,进行买卖或租赁谈判;因此在主动开展直销的过程中,继续做好坐销工作,通过跟进反馈提高上门客户的成交率。 3.5 整售与散售结合 尽管目前写字楼销售市场受到宏观调控的明显影响,但是大面积或整栋购买的需求仍然很强烈。另一方面,整售的机会向来都是“可遇而不可求”,大客户的谈判周期长、谈判难度高,同时,对成交条件的要求比较苛刻,同时各竞争项目对大客户的争夺非常激烈;相比之下,散售的需求数量多,可把握的程度远远高于整售,总体而言面临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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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写字楼和商铺有何区别?

月租金乘以12月除以总投入就是回报率了!一般8厘以上都是有价值的投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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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人在国内投资开全资企业,需要什么资料才可以申请?

国外个人到中国来投资,需要将个人护照办理该国公证人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驻该国使馆认证后,工商部门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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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外国人购房有什么限制

建设部、司法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这表明:按照规定,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在大陆购房、房屋贷款抵押、转让房屋等法律行为应当办理公证。由于公证机关长期从事涉外公证业务,对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证件及婚姻状况文件等有专门的法律渠道核实其真实性。办理公证,可以减轻开发商及贷款银行的审查责任。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不动产交易时当地政府一般要求办公证。从保护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权益的角度,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机关严格审查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及资质,特别是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及在建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认真审查,并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特殊规定进行提醒。鉴于外国、港、澳、台的法律体系和中国大陆的不同,公证人员在办证过程中还要负责向外国人、港、澳、台同胞解释合同适用的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一些不懂中文的外国人,公证机关有专门的翻译人员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思表示。据统计,中国的房地产纠纷是十分严重的,但房地产交易办理公证后,发生纠纷的几率非常低。可见公证确实是一种预防不动产纠纷的有效手段。我们还要指出,如果外籍人士在我国买卖不动产时出现纠纷的情况增多,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影响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另外,回归后港澳与内地的联系更加紧密,更须要按照港、澳同胞的交易习惯办理相关公证,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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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铺和写字楼哪个比较有价值?

房地产中商铺、写字楼都是投资的热门类型,投资前了解项目的风险与回报是每个投资者必学的事情,商铺、写字楼产品在投资成本、回报周期、风险规模上有很大差异。

商铺——要有“养铺”资金支撑!

选择商铺要求对地段有很强的鉴别和筛选能力。俗话说“一步差三市”,很多时候,商业项目门前多一个过街天桥或栅栏,都会对项目的经营情况产生很大影响。

其次,商铺对于资金要求很高。在一般的市场条件下,商铺的价格是当地平均住宅市场价格的两倍到三倍,而且其付款比例通常是首付50%,贷款10年。更高的价格和更苛刻的贷款要求,意味着商铺的门槛要比普通住宅高了好几倍。而商铺长期持有、长期获利的效果也会比较明显,随着地段的不断成熟,商铺也会变得更加值钱。

商铺就像古典音乐一样,有丰富的内涵,需要沉淀,未必一鸣惊人但往往历久弥新,且不乏精粹。商铺的供应量相比住宅少少得多,按照普通社区10%的商业配套比例,也就是10套住宅配一套商业,而好地段的商业少之又少。商业不仅有市场化需求,更有社会大众的日常消费需求,因而商业在经济不好的时候还有日常消费需求做支撑。据地产业内人士介绍,在一般情况下,社区底商年回报率一般能达到5%-6%,而写字楼底层商铺能达到8%-9%。

写字楼——不能忽视空置率

投资写字楼产品,要考虑该区域的交通便利程度、周边竞品数量及商务氛围。尤其不能忽视空置率,特别是周边同类产品的空置情况,以筛选前景更佳的项目。

投资写字楼地段也很重要,看周边是不是有商务氛围。当然,写字楼自身价值也不容忽视,明亮的大堂,高速、便捷的电梯、良好的采光与净层高。另外,充足的停车位对于日益庞大的私家车族来说,是他们买楼的重要方面。另外,投资写字楼除了看商务氛围和地段外,也要看政府的规划,因为它决定了以后的发展方向。

写字楼虽然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但由于门槛较高,如写字楼所在的区域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及发展规划不符,在投资方面就会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要慎重。

交通的便捷性以及配套的全面性也是影响写字楼未来增值幅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人投资写字楼对经济实力有更高要求,而且银行贷款利率高、年限短,各种税费的缴纳额度也比住宅类高出许多,要综合考虑,不能盲目投资。

商铺是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务及感受体验的场所。广义的商铺,其概念范畴不仅包括零售商业,还包括娱乐业、餐饮业、旅游业所使用的房地产,盈利性的展览馆厅、体育场所、浴室,以及银行、证券等营业性的有建筑物实物存在的经营交易场所。商铺作为交易的场所,从百货、超市、专卖店到汽车销售店都是规模不等的商品交易场所。

写字楼就是专业商业办公用楼的别称,严格地讲,写字楼是不能用于住人的。这是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明确注明的。写字楼原意是指用于办公的建筑物,或者说是由办公室组成的大楼,1971年,Rhodes和Kan提出:“写字楼的作用是集中进行信息的收集、决策的制定、文书工作的处理和其他形式的经济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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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单价高,想投资写字楼,请问投资商铺和写字楼有何区别?

投资写字楼主要看的是租金回报率,兼顾发展前景和潜力。写字楼一般面积较大,价格比较平稳,租售与经济大环境密切相关,可比较性强,投资相对于商铺来说比较明朗化。投资写字楼需要注意物业质量、结构、位置、交通等方面,此外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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