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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房改房如何发证 青岛实施不动产登记 房改房等问题将解

2020-05-19 15:52阅读()

2016年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016年第一季度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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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016年第一季度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015年11月9日,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按照统一部署,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继续推进。目前,青岛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并在今年三月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按照省厅计划,之前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市南 、市北、李沧三区将扩展至全青岛行政区,全省不动产登记也有望实现联网。

国土、房产等五大部门整合职责划分

据了解,所谓不动产登记,是将土地、房屋、草原 、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可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的归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对老百姓来说,最实惠的是少了麻烦、多了便利。此外,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了完成机构整合,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五大部门整合的职责,其中作为重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负责做好本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本级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

据介绍,目前,全省各市县共有事业性质的房产交易登记机构176家、工作人员1.2万人,其中合同制4000多人。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累计确权登记各类房屋2336万套、34.3亿平方米,有力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房屋权利人财产权益和经济运行秩序。通过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登记,全省每年完成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额约1.4万亿元,直接和间接拉动建筑、建材、金融、物流、家具、家电、中介等行业实现年产值约1.6万亿元,缴纳房地产税收约1000亿元,对于稳定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在交易和登记环节把关,全省每年收取物业质量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100亿元,有效解决了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从长远上维护了房屋质量和使用安全。

全省不动产登记有望联网

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之一,青岛市于2015年2月9日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迅速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行政、技术准备工作。2015年3月2日,姜大明部长亲临青岛,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推出免费登门服务 ,年满70周岁家住市南、市北、原四方和李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人士或者因病住院(不含传染病医院和重症监护)的,可以由近亲属持办证资料、老年人身份证或肢体残疾证、住院证明等申请登门服务。足不出门,也可以办理登记。登门服务咨询电话:66651952。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提供网上预约。但爽约三次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将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按照省住建厅的计划,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2015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016年第一季度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这也就意味着,按照省厅的计划,目前已经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将在年底有望扩至整个青岛行政区。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对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规划了时间表,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国土资源部将搭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云平台,即运用云计算技术将不动产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实现全国共享。

房改房、安置房等问题将解决

房产证换不动产登记证,没有房产证的怎么办,房产权属不明确的如何解决?

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各市县应该加强房屋面积管理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做好易生纠纷房屋产权界定工作。房屋面积管理,是保证房产交易和产权真实性、安全性的基础。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建立房产测绘机构及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房产预测绘工作。未进行房产预测绘并形成测绘成果报告的,不予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备案,不予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未完成房产测绘并形成房产实测成果报告的 ,不予受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不符合城乡规划、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规定的房产测绘成果资料,不予备案。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对房产测绘成果严格把关,严防不符合要求的房屋面积数据进入不动产登记环节。

存量房交易,一直存在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易生不诚信甚至是欺诈行为、交易资金不安全的问题。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全面建立实施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及资金监管制度,特别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执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房产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每一笔存量房交易及登记的进展情况,交易完成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 ,方可拨付交易监管资金,维护好不动产登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政策性住房的产权及上市交易,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配套公共建筑产权,情况复杂,诉求多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易生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对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对住宅小区内的会所、幼儿园、中小学、共用车库和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界定其产权归属,出具相关意见,不得把难题留给不动产登记环节。

新版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强制更换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 ,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会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将尊重申请人的意思自治,这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不是强制性的 。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写出来 ,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提出申请,如申请过程中有变动,也可以撤回申请。登记机构原则上需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完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依法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在受理市民申请的过程中,我们会当场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 ,我们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不让市民多跑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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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房改房如何发证

不动产登记不是发证。房改房本身应该有房产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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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算历史遗留?

  历史遗留房屋,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文革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

  199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第3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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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小产权房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非常迫切。过去因为分散登记,把关不严,带来的遗留问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而集中爆发,影响了登记业务开展和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解决问题的主体为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政府,并且要在本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对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的期限予以明确。

遗留问题中,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较为突出。由于原土地房屋分开登记,很多房屋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甚至还进行了转让(含多次转让),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房屋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不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等。

对于该类问题,《意见》主要是对依法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法依规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对需要补充相关手续的,按照规定尽力完善手续;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政府须完成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

而关于房改房等问题,则分两种情况:对于出让性质的宗地,考虑到有些房改房或经适房所在宗地虽为出让性质,但并未按市场价格缴纳相关价款,须按规定缴纳相关价款;对于划拨性质的宗地,须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首先明确处理范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登记不一致的不动产。其次明确未经依法批准,登记时不得改变不动产用途,并要求地方政府在登记后一年内组织完善相关手续。

此外,《意见》要求原各登记机构应依法将原始纸质登记资料和电子登记数据完整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后,各部门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信息的互通共享应用。还要求各级政府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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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不动产证吗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可以更换不动产证。

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除了开发商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购房人还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

购房人提供好这些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从系统中提取开发商录入的信息,与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便会进行正式受理。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扩展资料

不动产权和房产证的区别

不动产权证内容更详细:对比发现,在内容上,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加详细。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内容。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市民可自己去办不动产证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房产证未“下岗” 换证不是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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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的房改房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

没有土地证可以申请土地分户。但是房改房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咨询办理(房改房当地一般会有当地的办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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