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手房怎么过户,过户手续有什么?
没有任何规定,已婚人士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必须夫妻同时到场,可以一个人来办理,不需要另一半到场。如果房产证上要写两个人名字,那么需要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结婚证、维修基金收据、购房合同就行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简单地说,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对该房产享有物权。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由此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夫妻一方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就依法享有处分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买家),在一定情形下是有效的,但第三人(买家)需要证明“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买家)举证责任的要求较高。
所以,在实践中,无论房地产交易中心、房产中介是否要求夫妻另一方出具同意出售的文件,为交易安全考虑,建议第三人,也就是买家,要求卖家夫妻的另一方出具同意出售的文件。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最近,周到君的朋友准备卖房了,房产证上明明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可中介一定要让她先生到场。于是周到君可忙坏了,不仅打了市房产交易中心热线电话962269,还向中原地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以及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律师们咨询了个遍,所以,靠谱答案来了。
市房产交易中心热线:只要产证上的人到场
周到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拨打房产交易中心962269热线电话。
打电话前,周到君还想着,这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候的程序和要求应该是不一样的。
但是电话里的回应完全出乎意料。
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说,无论哪种情况,只需要房产证上的人来就好了,不需要配偶到场,也不需要配偶出具什么同意书、公证委托之类的。
难以置信的周到君,隔了几个小时后,再一次拨打了962269热线电话,这回接电话的是位女性工作人员,答案依旧同上。
房产中介:配偶需出具声明表示同意
与市房产交易中心热线咨询不同,周到君分别咨询了两三家房产中介,他们几乎一致表示:
假如这个房子是婚前买的,那么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就不需要配偶干啥了。
假如这个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交易的时候即便配偶不在场,也要出具一份声明,表示知晓卖房事宜,并无异议。
当然,他们也坦言,要求配偶出具同意书的事儿,有些是个别区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有些则是中介公司自己出于规避风险的做法。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即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依然是需要配偶同意的。
第一、房产证的署名和房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除非这套住房是婚前的。第二、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比如说一个人拿一套房子去卖,然后卖的时候房价涨了,然后那个人会反悔,然后就说这套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妻子不同意,所以这个时候就有纠纷了。
所以实际情况是,一般中介机构会要求两人到场。如果不到场,一般就要求有委托书。紧急情况下是先电话沟通,或者视频取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夫妻房产办产权证都需在场?工作人员称一人办即可
人民网-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 卖房还需要配偶到场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
一、协议公证。
双方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去公证处,放弃财产的一方在公证处的指导下写放弃协议。
二、过户手续。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夫妻房产证过户的条件:
同时也称为夫妻房产证变更,首先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就必须要银行盖章。一般情况下银行不给盖章,似各个银行情况而定。
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百度百科-房屋所有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二手房买卖较为复杂,在签合同给钱之前一定做好准备工作,一般要明确四点关键事项:1、明确产权归属。2、去房管局进行产权调查。3、确认学位有没有被占用。4、确认房子有无在出租。二手房买卖较为复杂,建议在交易中找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租赁合同(原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住房证明(复印件)。
5、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租赁当事人一方不配合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租赁当事人另一方可以单方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需要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后附样张);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参考资料: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中介绝不会告诉你的二手房陷阱:签合同不注意这3点,小心被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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