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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分析与生态市建设 青岛市环境综合治理20条

2020-05-17 15:13阅读()

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该局日前印发《关于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涉及三大任务20条新规,着重以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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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该局日前印发《关于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涉及三大任务20条新规,着重以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助推企业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市环保局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该意见。

  减少环评审批事项。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豁免目录》,对列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减少环评审批办理环节。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初审环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两次受理减少为一次受理,项目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直接报送环保部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减少环评审批前置要件。环评审批时,不再将土地预审材料作为前置要件。对暂时未取得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部门选址意见的建设项目实施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企业在领取环评批复前提供。

  取消竣工环保验收初审环节。把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核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初审合并为一次受理,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获得试生产批复后,可以按照竣工环保验收规定直接委托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完成后报送环保部门办理验收手续。

  取消部分辐射类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对涉及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不再进行辐射环境监测,根据区(市)环保局现场核查情况直接出具验收意见。

  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环评文件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和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精简压缩其他方面内容。

  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专项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技术审查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简化评估流程,除重大环境敏感类项目外,将评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办理。利用互联网手段,推动审批便捷化。协调市审批服务大厅,加快推进环评审批服务的网络化进程,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和验收等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

  加强环评审批咨询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增设咨询服务岗位,开通网上咨询,畅通咨询服务电话,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环评、审批、验收等咨询服务。

  优化审批内部流程。建立内部协商制度,对于企业在环评审批等业务办理中涉及环保内部多个部门的事项,由审批部门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协调解决。

  加大力度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环保专人跟踪协调服务制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和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落实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主动向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环保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力度服务全市环保产业企业发展。由局领导分工负责,对全市100家废水、废气治理,废弃物处置,环境监测等环保行业重点企业和环保科研院所,加强走访联系服务。

  加大力度服务“三创”建设。对涉及“互联网+”、“海洋+”发展战略、创客创业园区、科研机构的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为建设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提供服务保障。

  加大力度做好饮食服务业环评审批管理。制定出台《青岛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饮食服务业实施分类管理,简化审批流程,促进饮食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保障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扩大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对我市重点园区和工业聚集区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评价,有关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时发布公开,为新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供便利条件。

  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公众参与等方式,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市场化、社会化运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河长制等已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目标责任的落实。

  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环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强化环评机构监督管理。修订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优化评分考核机制,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编制时间及修改时限等事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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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市南分局、市北分局、四方分局、李沧分局、崂山分局、城阳分局、黄岛分局和高新区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订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订辖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许可。

3.协助辖区政府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农村、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

6.负责或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信访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和宣教等工作,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8.承办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市南分局行政编制7名,市北分局行政编制6名,四方分局行政编制9名,李沧分局行政编制8名,崂山分局行政编制8名,城阳分局行政编制15名,黄岛分局行政编制7名。以上各分局均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2名。

高新区分局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长2名。干部管理按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编字[2008]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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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污染状况调查

环境安全情况报告对可能影响青岛市前海海域水质的陆源因素、城市基础设施故障对前海水域的影响、部分违法排污单位对前海水质影响及涉油单位对前海水质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针对上述影响因素,根据环保部门职责,为了保障前海一线海域水质质量,积极采取了多项措施。

可能影响前海海域水质的陆源因素。

城市基础设施故障对前海水域的影响。沿延安一路至石老人前海一线,青岛市共建设了6个泵站,主要用于收集城市生活污水并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前海青岛市建设了团岛污水处理厂和麦岛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处理市南和崂山区产生的污水。一旦泵站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必将导致污水直接排入前海,影响海域水质。部分违法排污单位对前海水质影响。从延安一路至石老人一线共分布了25个暗渠,普卫欣主要用于雨水排放。但是从去年检查情况看,部分饭店为了方便直接将污水排入暗渠,并通过暗渠排入海域,对海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当时已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处理并限期整改。

涉油单位对前海水质影响。青岛市前海一线分布了大量使用燃料油的单位,一旦出现燃料油泄漏,将可能导致燃料油通过暗渠进入海域,对海域水质造成污染。

针对上述影响因素,根据环保部门职责,青岛市环保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保障前海一线海域水质质量。

组织开展了风险源排查工作。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结合"的原则,对前海一线范围内33家使用燃料油单位和61家汽车修理厂进行了逐一调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制作了《青岛市影响浮山湾海域环境陆源隐患点位图》,在图上详细标注了暗渠、泵站和涉油单位的位置,一旦出现海域污染,青岛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将根据图纸迅速查明陆源污染源位置,并采取截住污染源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

组织召开奥帆赛期间环境风险保障会。4月3日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奥帆赛期间环境风险专家保障会。在市南分局、崂山分局结合前海一线排污以及前海一线燃料油产生的溢油污染等问题汇报了保障措施及建议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就前海排污、溢油污染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反面发表了意见,提出了相应防范措施。

建立应急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组织培训。为保障环境安全,加强隐患单位管理,迅速、科学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青岛市环保局建立了突发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将青岛市重点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库、应急物资信息库、突发环境事件指挥系统、危险化学品性质、应急演练等内容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信息化系统的建立,既有助于青岛市监察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监管,又便于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尤其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依靠信息化管理系统,监察人员能迅速查明事发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存储状况、事发单位厂区环境以及厂区外区域环境,确定处置方式以及预防重点。同时,于5月5日对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的监察科长和负责应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监察人员初步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有关数据的录入,为更好的使用此系统奠定了基础。。。 美国仅进口,Tmall

    海水质量差,水上经常有海草,人越来越多,使得海域污染严重

    汽车逐渐增多,空气质量变差

    开发日益严重,四处都是居民楼和宾馆大厦

     宾馆蚊子苍蝇增加,说明环境变差

    其一.保护环境有益于我们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动植物的成长

    其二.良好的市貌会给外来游客一个良好的印象,作为奥运伙伴城市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市容

    其三.保护环境也有利于我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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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公开信息 ,2015年9月5日更新)

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承办协管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贯彻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意见;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本部门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负责本机关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综合调研和起草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科技标准处(挂国际合作处牌子)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监督管理;组织考核各区市总量控制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七)行政审批处(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牌子) 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规划、政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行政审批处(加挂环境影响评价处牌子)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所需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决定送达和许可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政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污染防治处

拟订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稽查。

流域环境管理处

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制度;组织实施重点污染河流监控断面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示范建设,承担青岛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拟订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

承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

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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