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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哪个一线,二线城市买房不限购 多地二线城市重启限购

2020-05-16 20:37阅读()

8月11日,苏州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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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苏州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随后,南京、合肥相继发布调控楼市新规。

多地二线城市重启限购是为什么?

2016上半年楼市持续高温,土地市场交易频出竞拍高价,房价与地价同时高涨。据相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6上半年全国出现了单宗地价超过10亿元的205宗高价“地王”,二线城市取代一线城市成为“地王”主战场。其中,有92宗溢价率超过100%的单宗地块,是去年同期的45倍。为抑制房地产泡沫,中央下半年严控房地产市场。

苏州、南京、合肥二线城市重启限购,主要有以下影响因素:

首先,今年的经济任务之一“去库存”,出台各大利好政策,激活了楼市状态。2016上半年,房价和地价双双上涨,结果可能是楼市热度爆表,透支供应和需求两方精力,增加楼市的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走得越快,危险越多。

第二,中央对2016下半年的房地产明确指示,严管房企,把控房价。但是,二线城市的土地交易只涨不降。

例如,8月1日-8月10日,青岛接连拍出14宗地块,总价高达13.5亿,共656亩。7月份,青岛主城区宜昌路地块成为新地王,竞拍价9.97亿,成本在12520元/平,需要18000元/平左右才能回本。周边楼盘在竞拍结束第二天,纷纷涨价。

第三,7月28日,证监会会议指出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事实证明,控制房地产买地资金没有从根本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情况。若严控房地产市场,地王可能出现降价销售或者股权转让。地块被高溢价拍出,房地产整体存在风险。

银行提高房贷首付比例为何呢?

若2016下半年政策收紧、市场需求减弱,楼市将进入调整期。房价下降,直接导致银行的房贷收入减少。提高首付比例,是银行在保障资产的安全性。

苏州、南京、合肥重启限购,青岛是否“中枪”?

根据2016年4月份,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宅房价指数的对比数据,青岛房价涨幅微小。今年4月,青岛商品住宅房价指数环比涨幅小。

但同比增幅较大。根据相关统计显示,8月青岛各大银行现行房贷优惠政策,首付20%仍存在,未出现房贷首付比例上调信号。苏州、南京、合肥,3个二线城市重启限购,青岛未“中枪”。据目前青岛各大银行的房贷政策来看,青岛暂时不会提高房贷首付比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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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西安重启限购 西安限购条例详解

12月31日下午五点,西安市房管局召开会议,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

据了解,此次《通知》还包括:严控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加强开发用地出让管控;规范住房金融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等内容。

【附全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体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项目规划建设标准

(一)落实和完善我市约束性体系规划内容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支撑服务居住、民生公益的区域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及养老等设施,要优先保障用地供应,先配先建。

(二)加强出让土地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地块周边区域配套设施品质,合理确定开发条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先出让配套成熟地块。对于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不得出具规划条件、不得出让或划拨用地。

(三)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开发强度;严格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居住区攻坚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居住区各项配建设施的设置、审批和管理,确保各项配建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切实提高居住区的宜居水平。

二、加强开发用地出让管控

(四)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资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违反规定的,取消竞买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五)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加快已出让闲置土地的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完毕前,禁止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参与土地一级市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不得为其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等手续。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采取延期开工、临时使用、协议收回、置换等方式处置。

三、规范住房金融市场秩序

(六)加强住房金融管理。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对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进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一经发现即终止或从严控制合作关系。

(七)严控投机炒房。在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总基调下,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禁将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用作购房首付款。

(八)加快健全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对信贷客户的身份及贷款条件进行交叉审核,防范住房信贷风险,防止开发企业通过“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

四、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九)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售备案的,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不得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十)销售商品房时,须一次性对外公开所有拟销售房源,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一价清”等政策。不得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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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哪个一线,二线城市买房不限购

需不需要买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个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还要看本人条件是否允许购房。

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绪就可以购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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