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血案》观后感及评价_桃色血案影评_桃色血案好看吗?
如何评价电影《桃色血案》? 小编精心为你准备了桃色血案这部电影网友看后的观后感,看完桃色血案的网友的观后感帮助您更好的选择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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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星。法庭戏就是在陪审团面前的表演,而观众在观看的过程中也逐渐成为了额外的陪审团。其中法庭戏精彩的很大原因其实在于法官缺乏控制力,所以双方律师才能肆意在陪审团面前做出各种指向性评定。这点算是陪审团制度的不足,有趣的是这跟最后老助手对陪审团的“赞誉”反而形成鲜明的对比
More than a court-room drama.
嗯,还行。这已经是陈年老电影里我觉得还行的了。
控辩双方都很骚包啊,谋杀嫌疑犯和强奸受害者都路人了,法庭上尽看你三位(俩检察官+一辩方律师)+法官演舞台剧了对吧,银幕形象多数耿直忠厚带点蠢萌的Jimmy在庭上妙语如珠唱作俱佳,斯科特一脸狂拽酷霸高冷模样,再凑一个温和派Brooks。 结尾保利和最爱老基友固定搭档了。
这部胜在经典老片氛围和男主明星光环,剧情的翻转却并没有自己猜想的那么复杂。
不知不觉两个半小时叨完了,结局那个隐隐约约的大回转终究没有出现,但是两个律师漫不经心的对话倒也勾勒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个案正义和形式正义是天平的两端,你如果倚重了一端就势必难免使另一端失衡。
法庭戏精彩,结尾太晕了,没想到居然这么开放
詹姆斯·斯图尔特的律师角色简直是魅力四射:逻辑清晰,思辨一流,有点普通人的小缺陷(所以更加可爱),而且还非常幽默!最好的部分是一抹挥之不去的疑惑感,到结尾真相还是未知,非常出色过瘾的法庭影片。
足足100分钟的法庭辩论戏,十足过瘾,导演选角也很独到~
虽然墨迹,虽然又是史都华这个马脸,但我就好这口,谁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呢
精妙绝伦的法庭戏,2个小时40分钟的片场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冗长,詹姆斯史都华虽然年纪大了,但是魅力丝毫未减
无可指摘的导演演员和控辩细节,但辩方有些步骤主角光环太大旅馆女这步尤其说不通,高傲强势的检方举出很多漏洞但感觉彻底栽在了男主打的好好先生+柔弱娇妻+战士被告的组合感情牌上,不过斯科特真傲气我站在检方这一边~年轻的Ben看着好不习惯..
《控方证人》辩方律师的机智谋略明显胜于控方律师(不过还是被委托人糊弄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辩方律师竭力辩驳却没能说服陪审团,本片控辩双方实力相近,但辩方律师更重视细节,如故意说出不可能被忽略掉的话语引导陪审团。生杀大权还是掌握在陪审团手中,个中争辩可能就如《十二怒汉》般激烈。
针锋相对啊,法庭戏以外的,尤其是前面的内容压缩点啊
出色的表演,精彩的法庭辩论,紧凑的节奏,应该是所有法庭戏的鼻祖。
【重看】仍舊超愛此灰色地帶法律片。曖昧的真相、清晰的邏輯、全爵士配樂(世故俏皮的曲調)、帶點市儈主義的專業、很欣賞片中牙尖嘴利實則挺老闆的祕書、George C. Scott飾演的控方律師
詢當事人Lee Remick時,簡直就是在調情 ! 專有名詞:「習慣性分裂反應」。Party of the first part sometimes comes out.....arty of the irst art.法庭罗生门,单独拉出来这片子的质量算上成,正反方针锋相对的庭审辩论写得十分精彩,詹姆斯·斯图尔特演得律师延续了黑色电影里机智个性的男性角色形象,台词风趣幽默,循循善诱处处都是心理上的博弈。 但女儿定罪老爹这一伏笔在整部电影中草灰蛇线般存在,而且为了埋这一伏笔盖了繁冗的情节,160分钟的时长还是比较心累的,这也导致整体略逊于57年的《控方证人》。
决定判决结果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无法抑制的冲动”这种含糊的说辞;二是决定性的物证曼尼昂夫人的内裤,可是它却由死者的女儿供出,这点表明了剧本的不够成熟。影片巨细无遗地展现了法庭的辩论过程,但是观众却又分明看到了凶手的骄横和他夫人的轻浮,所以这个漫长的过程恰恰证明了法律的无用和虚无。
法庭戏也太长了吧,比不上控方证人和12怒汉
让人忍不住想起12努汉,但是又距离12差了一个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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