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国税局局长2017 国税总局2017第17号文是真的吗

福安市国税局局长2017,国税总局2017第17号文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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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17第17号文是真的吗

由于你的过略,现就相关内容如下

1.关广实施商业健康个人所得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 2017年5月19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7号 2017.2.24

以上两个文件均为正式公布的合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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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办公用品发票还能开吗

不,2017年开始,“办品”这字不能用来填入增值税发票名称,是具体商品名称,不可以笼统开具商品名字,办公用品包含的商品类别太广了,是不规范开具,比如你们单位购买了,10个文件架,文件盒,A4纸等等,如果商品过多就必须要在开票软件内开具清单发票,如果涉及报销,还要让销售方提供一份机打购货或者消费清单,另外发票开具都必须要安商品实际名称开具,而且要一一对应税务的 税收分类编码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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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拟撤销国税局,工商局是真的吗

拟定在17年召开的人大上国务院机构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18个。

国务院或将再次重组,拟撤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部和科技部等。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扩展资料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调整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3、撤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将原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

4、撤销国家统计局。原国家统计局并入发改委。

5、撤销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林业局并入农业部。

6、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知识产权局并入教育科学部。

7、撤销国家旅游局、文物管理局。原国家旅游局和文物管理局并入文化部。

8、撤销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家民委合并;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并入,重新组建并定名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9、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防腐局并入监察部,成为监察部下属的国家局。

中国人大网《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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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不得做为税收凭证什么意思

就以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为例,我只分析一下其中一——“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看一看,从税务规则方法入手,一句话的理解也不能轻易囫囵吞枣。

16号公告,对公司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提出了税号的要求,如果没有税号,后果是——“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我在一次培训会上问会计,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不得抵扣进项啊!”、“就是不能税前扣除啊!”、“就是要罚款啊”。

“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从其文义上进行粗理解,形象说就是:“不得用于涉税工作”。而要说“税前不得扣除”、“不得抵扣进项”、“罚款”之类,显然已经是引伸的意思了。而引伸的意思,往往靠不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明文规定了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不填写购买方税号,就没有“按照规定的栏目开具”,也就是说,16号公告这个规定,并不是新规定,这是老规定。只要发票印了纳税人识别号,而购买方又有纳税人识别号,就应该填写。不填就是开具不符合规定。

16号公告对此实际上是只一个强调。

“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可以这样理解:收到这样的发票,在纳税上,等同于没有发票。

然后,我们再来小心翼翼地引伸其后果:

一、这张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为什么呢,原因不是这个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而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营改增试点办法也有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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