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分析 同一债权的双重担保。。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吧~高

1. 保证人安溪宾馆与抵押人王升记碧华,三人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王升记、柯碧华仅以提供的房屋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安溪宾馆以其所有财产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任何一方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对超出自己应承担范 担保法案例分析,帮忙分析一下
安溪县城分析,同一债权的双重担保。。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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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证人安溪宾馆与抵押人王升记碧华,三人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王升记、柯碧华仅以提供的房屋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安溪宾馆以其所有财产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任何一方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对超出自己应承担范围的责任,有权向另外两方追偿。

  2. 不构成侵权。连带保证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双方已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银行有此权利。

  3. 抵押人王升记、柯碧华以提供的房屋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承担的数额应根据债权人的主张。请问起诉状中,本诉原告是怎么主张的? (最终的责任承担上,原则上由三方担保人均分。)

  相关法律条文:

  1.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第三人担保之间为连带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八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2. 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不须诉讼方式。双方的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银行划款未侵权。

  《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抵押人仅以抵押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一条规定: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 追问
本诉原告不知道怎么主张。题目就在这了。。抵押物的实现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那王升记、柯碧华应该以何种方式呢~还是他们只要赔钱就可以了?
追答
1. 若法官支持原告,就按原告的主张判。被告不协助履行判决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若和解或调解结案的,那就不好说了,方式很多。比如将房子折价,拍卖,变卖或另行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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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安溪县城分析的问答

同一债权的双重担保。。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吧~高分!!

我结合你的问题给你分析

(1),王升记、柯碧华是夫妻吧?知道合同是什么,根据起诉书陈述情况,保证人(王、柯、宾馆)与银行签订的是连带责任,这个意思是指如果借款方不偿还或无力偿还贷款,那么保证方要全额承担还款责任。

(2)因为宾馆与银行签订有保证合同,所以银行扣划资金是没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必须是在借款方不偿还贷款,银行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生效后3个月(法院判决后会有3月左右公示期),银行申请执行,法院出同意函后才能扣划,否则是违法的。

(3)王、柯与宾馆承担的责任在担保合同中没注明的话,一般是均等承担,即33%,但是银行在追偿过程中为了快速回款,一般是谁的账户里有钱先扣划谁的钱,如果扣划不到钱的话,对于这样小额的贷款,一般不回去强制执行。、

有什么不清楚的还可以问我,满意的话就采纳吧

还有问题,这很关键,银行定的利息是多少?应该是5 .5‰,而不是5.5%,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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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忙看一下这个担保案例,回答的好还有另外的加分!

怎么看这个都有责任啊,真的有这样的事?

我看责大的还是银行

这个的产权归刘女士所有,这已经是事实了,只要刘女士按期交付房款,产权就没有理由不是刘女士的啊,为什么当初不因为该楼已经抵押禁止销售呢。。既然销售出去了,也就是银行默许了这件事情,银行也要负责的(银行这么做我怀疑是不是有意的。。。)

判决么。。刘女士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银行负主要责任,不过为了减少银行的损失,还是要祥龙公司限期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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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案例分析,帮忙分析一下

1、有效;

2、连带责任;

3、可以。 但该借款属于民间贷款,若利息高于4倍银行利息,法院受理时可能会不大支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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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帮忙回答一下,急!送高分

瑕疵是指销售者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以及约定的要求,未能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计划使用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是先未作说明。

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缺陷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家具门市部的辩称不成立,因为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家具厂的辩称不成立,因为他应当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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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找人帮我分析一篇商务谈判的案例。

战术谈不上 知己知彼 这就是 日本人知道美国人有多少时间所以用糖衣炮弹来袭击他。《 知道他无法向上级汇报这14天的经历,知道他不能改亦归期。》 所以就抓住了他的这个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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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帮我做下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急急急!!!

1张某与李某形意,并订了书同,抵押合同有效。以产设立抵押当登记,不经登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此处的折价3万元应当认为是以房屋为3万元的债务设定抵押,合同中无不履行债务时房屋为债权人所有的约定,因此不是“流押”。

2 王、赵二人写下保证书,是为张某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没有特别说明,因此认定为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可在债务进入履行期时要求二人承担还款义务。二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张某追偿。

注意:抵押权未设立,不得对房屋实现抵押权。要求设立抵押权属于债权人李某的合同权利,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保证人王、赵二人无权要求张某履行以房屋为其债务设定抵押的合同义务

3 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物权登记制度,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张某将房屋买给孙某,并且办理了登记,房屋所有权归于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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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人进来帮忙 200高分!!关于借条

回答你的提问

借条是当事双方借财的凭证,不违背法律规是当事双方真实的表示,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不一定非要证明人,如果你不方便找证明人,你让贷款人直接打借条即可。为了今后不找麻烦,你也可以利用手机视频拍摄写借据的全过程,此视频如果将来诉讼,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如果过了两年,就散失了诉讼胜诉权,如果你借出钱财后,借据上没有特别说明,可以在快到两年的时候,让贷款人在借据上重新写上新的日期即可。

借条如果写明要借贷方分期还款,是可以的,这在《合同法》里有明文规定,应该注意的是借条上约定的利率,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否则,得不到法律保护。

借款内容必须写清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就行了。

详情你可查看《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和十二章借款合同,那里有详细的法律条文规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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