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溪美法院 被告人在福建南安市溪美莲塘村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规定,应在南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法院判决不按法律依据来判,上诉时能把法院也起诉上去吗?
南安溪美法院,被告人在福建南安市溪美莲塘村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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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规定,应在南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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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福建南安市溪美莲塘村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双方协议地,签订合同地以上都没有去被告人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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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判决不按法律依据来判,上诉时能把法院也起诉上去吗?

如果法院判决不按法律依据来判,上诉时不能把法院也起诉上果出现法院渎职不按法律依据判决,可以向监察机关进行举报,由检察机关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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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了法院主管的标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我国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案件。

其具体包括:

(1)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如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赔偿、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人格权和身份权案件等。

(2)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离婚案件、追索扶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等。

(3)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如因污染引起的全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案件。

指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票据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海商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作出约定。在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劳动争议,双方还会发生其他方面的劳动争议。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这些劳动争议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4、法律规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

其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举法和民诉法规定的选民资格案,民诉法规定的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二是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是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扩展资料:

(一)起诉的条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二)起诉状的内容

起诉状的内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应当写明:

1、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三)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标准

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要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2、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以上法定的四个条件;

3、要审查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书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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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起诉离婚是到当地法院,还是任意一个法院都可以

你好,起诉离婚应该去你们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或者你们婚姻登记地所在的法院。不是任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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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诉,不接受法院传票,会是什么罪,请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说说,

不接收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

拒绝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扩展资料:

不接收传票不到庭的后果: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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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过程需要多少时间?

法院受理,那么法院七天之内会立案,如果法院不受理,七天之内也会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如果要解决民事纠纷,从立案到结案,最长的需要6个月,最短的也需要3个月。

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需要鉴定、评估等,时间会增加;如果案件的处理必须以另外的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可能还会中止,直到另外的案件审理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

(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

(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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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手续:

一:身份印件

二:起诉状若或者是支付令申请书

三:相关证据材料,即欠条或者债务合同。

答复时间: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会有答复。

找不到会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之后进行强制执行。

赖账:会开庭审理,审理结束后会制作民事判决书,对方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拓展资料:

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参考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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