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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JOIN US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就业指导。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征集美容美发专业合作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作年限 3年至5年,期满有优先签约权。 二、合作方式 (一)学校提供场地和设备,企业提供专业教师;(二)企业对学生进行免费培训,同时可利用场地对外经营,学校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课时费、参训费、实习费等),不收取场地租金、水电气等费用;(三)学生实训耗材学校承担,生产耗材企业自行承担;(四)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三、基本参与条件 (一)热衷残疾人教育事业,有志于与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产学合作的企业或个人;(二)企业需注册成立2年以上,有与学校合作经历的优先;个人需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相关从业经历,有强力的合作意愿;(三)合作期间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安置学生1人。 四、选拔 (一)合作企业或个人的资质、自身实力、类似经历等;(二)合作企业或个人的合作意愿、人员投入、发展构想等;(三)合作企业或个人安置学生就业人数情况等;(四)应征企业或个人不得低于2家(人),学校将根据以上条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合作企业或个人。 五、文件的编制 (一)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二)企业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能给学校师生提供的相关优惠,发展建设构想);(三)以往相关案例及合同复印件(非必要条件,有则提供);(四)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六、时间安排 (一)应征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征集工作,至2021年10月15日12:00止。 联系人:胡鹏电话:15281729238。(二)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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