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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1学年第一批计划招聘教师538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学历条件 1、应聘中小学教师 上海户籍: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包括民办高校);非师范专业必须是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非上海户籍: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应聘幼儿园教师 上海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非上海户籍: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公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证书条件 1、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笔试或面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和幼儿园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3、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4、计算机等级证书 5、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前教育上岗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其他条件 1、社会人员须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特别优秀的高级教师可适当放宽。 招聘流程 (一)网上注册报名:2020年11月16日至27日(二)现场资格审核:2020年11月26日至28日 上午9:00—下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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