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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山西省人社厅发布《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今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具有重大发明创造、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成绩、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等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大专(特殊行业学历要求另行规定),申报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另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基层评委会,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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