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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人社厅〔2021〕1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其中: (1)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8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幼儿教师22名,小学教师6名。 (2)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37名(20个全额事业编制,17个差额事业编制),其中:县城卫生工作人员22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15名。 (3)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全额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详见《平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无吸毒、涉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6.部分招聘岗位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就业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二)报考岗位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相关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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