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 CDddjy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应符合下列条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