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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2021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4日16时;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5日16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24时。 3.考试日期:2021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7.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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