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 gh_40363b9aa97f
? ? ?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教职工2021年能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12月31日前确认2021年度个税专项扣除事项,通知如下: ? ? ? 一、信息确认 1、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入确认界面。 方式一:点击“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 方式二: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进入确认界面 方式三: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直接进入待确认界面 ②扣除年度选择“2021年”,点击“一键带入”,跳出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定”。 ③点击“待确认”,可对相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新,可点击“修改”。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删除。 ④在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跳出提示:“如您2021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认”则为提交成功。 2、2021年需对2020年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 进入待确认界面,点击“待确认”,进入修改页面,可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进行“一键确认”。 3、需删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进入待确认界面,点击“待确认”,点击“删除”,最后进行“一键确认”。 4、需新增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①如存在可延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可先按【情形一】进行确认,再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新增。 ②如之前从未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直接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新增。 二、特别提醒 以下几种情况必须修改: 1、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